2014年10月26日 星期日

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十四篇主僕李常受弟兄的禱告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主僕李常受弟兄的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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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超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諸天的國。
5:7 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
職事信息摘錄:
    義乃是不僅與神是對的,與人也是對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相當低,因為這是照著律法而有的義。我們的義不可照著舊律法,而該照著新律法。我們會看見,新律法比舊律法高多了。舊律法說,『不可殺人。』但新律法說,凡向弟兄動怒的,難逃審判。』(太五22。)由這一個例子我們看見,我們的義必須在法利賽人的義更高的水平土。我們不僅不可殺人,甚至不可向弟兄動怒。這義是在最高的水平土。
    我們天然的生命無法達到這義。這內在主觀的義必須是基督。只有基督能成全新律法的要求。我年輕時讀到馬太五章,我很失望,並且說,『我簡直作不到,我只好不幹了。』但我越長大,就越領悟我作得到,因為在我裏面有一個作得到的生命。在我裏面的王帶著國度作得到。然而,這位王需要我們的合作。我們用飢渴來合作,說,『哦,主耶穌,我飢渴要你。主,我要被你充滿。』你若這樣飢渴,就必得飽足。
    六節的義就是基督。這是超凡的義,在最高水平上的義,只有基督能達到。因為這最高的義是神產生的,所以我們必須尋求神。我們需要禱告說,『主,使我飢渴,使我對你自己有胃口,賜我胃口尋求超凡的義。』你若這樣尋求義,就必得飽足。你所尋求的,你必得著。
    義是嚴格對待自己。我們對待自己必須是義的,不該給自己任何藉口。然而,我們對別人必須是憐憫的。我們若殷勤尋求超凡的義,最終就會憐憫別人。我們尋求時會發現,我們天然的人是較弱的,很容易失敗。你若不領悟自己天然的人可憐的光景,就絕不會憐憫別人。別人失敗或跌倒時,你不會憐憫他們,反而會定罪他們。你定罪他們,原因是你不認識自己。你若認識自己,每當人跌倒的時候,你就會說,『主,憐憫我,也憐憫我的弟兄。我們都是軟弱的器皿,無法達到你的要求。主,即使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還要憐憫他。』你若從未失敗過,就絕不會憐憫人。你若在追求聖別和完全的事上,總是成功的,別人跌倒時,你就不會同情他們,你總會定罪別人。但你若曉得自己是多麼較弱,並犯了多少錯誤,你就會憐憫別人。
             摘自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十四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