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0日 星期一

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第十八篇(二)主僕李常受弟兄的經歷見證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第十八篇()
主僕李常受弟兄的經歷見證
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英文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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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後1:21 然而那把我們同你們,堅固的聯於基督,並且膏了我們的,就是神。
林後2:14 感謝神,祂常在基督裏,在凱旋的行列中帥領我們,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

職事信息摘錄:
    保羅在一章二十一節說,『然而那把我們同你們,堅固的聯於基督,並且膏了我們的,就是神。』保羅不是單獨的聯於基督,他乃是說,使徒與所有其他的信徒一同聯於基督。二十一節的『同』原意是『與一同』。使徒與其餘的信徒一同聯於基督那受膏者。這證明保羅不是單獨的;他雖然是最大的使徒,但他仍然需要所有其他的信徒。他乃是與在哥林多的信徒一同聯於基督。因此,他的聯於基督不是個人的,乃是團體的。
    你知道為神所膏是甚麼意思?這意思就是,我們被擺進三一神一切的豐富裡面。三一神的豐富如今乃是膏油,而這膏油已經澆在基督身上。當我們聯於基督時,我們也就受膏了。我們是這樣受膏的。我們被擺進對三一神一切豐富實際的享受中。
    除非我們被基督擄獲,否則我們不能活基督。我實在學了這個祕訣。你們不要認為我總是心甘情願的被主擄獲。有時候我這個人也有點不願意被祂擄獲。我知道如果我們要被主擄獲,實在需要恩典。每當你感覺到你裡面有一部分不願意被主擄獲時,要記得你已經聯於祂、受膏且受印了。有時候,當我感覺到裡面有這種不願意的傾向時,就回想我已經聯結、受膏且受印的這個事實。我就知道,我的定命乃是被擄獲、被征服,叫我可以活基督。只有被基督擄獲、被基督征服的人,纔能為著召會活基督。這是我們的命定。末了,我們在這件事上不能有選擇、偏好或意見;我們必須被擄獲、被征服。
    我能見證,我並不後悔被基督征服。我年輕的時候,有一分好差事,收入也很多。有一天,基督要我放下工作,全時間事奉祂。我有許多問題,主告訴我只要單單信 祂。我對主說,只要祂看顧我的妻子兒女,我願意為祂挨餓。主鼓勵我,把妻子兒女信託給祂看顧。但是我擔心,一旦我放下工作事奉主,我的家人會有怎樣的遭 遇。我知道主是全能的一位,但我仍然覺得,由我來照顧自己的家比較穩當。我跟主掙扎了很長一段時間。我不明白祂既然有意叫我事奉祂,為甚麼還要把妻子兒女 賜給我。但是不久之後,我向主投降了。這大約是五十年以前的事,現在我能見證,主百倍的回報了我。我的重點是:每當主要求我們作甚麼,祂必定會為那件事供 應我們。活基督不僅僅是一個要求而已,這個要求還含示應許。新約的每一項要求都含示主要供應我們所需要的,好符合那項要求。祂要求我們越多,祂供應我們也越多。
    我們因著聯於基督、受膏、受印、被擄獲、被征服、被帥領,就能撒播基督的香。這樣撒播基督的香,其實就是活基督。我們所活的這位基督有香,甚至就是這香。因此,當我們撒播基督的香時,就是撒播基督自己。
    撒播基督這香是有功效的,這是生死攸關的事。對於神所揀選的人來說,撒香就叫他們活;但是對於另一些人,卻叫他們死。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保羅說,『對這些事,誰彀資格?』(二16。)
    我們讚美主,我們能成為一班撒播基督之香的人。當我們聯於基督、受膏、受印、被擄獲、被征服、被帥領時,我們就撒播基督的香。
    摘自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第十八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裏,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