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以西結書生命讀經第二十四篇
殿的法則的摘要
以西結書生命讀經英文廣播
結43:11~12 他們若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你就將殿的設計、佈置、出入之處、全部的設計和一切的定例,就是全部的設計和一切的法則,指示他們,在他們眼前寫下來,使他們謹遵殿的全部設計和一切定例去作。殿的法則,乃是如此: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至聖;這就是殿的法則。
職事信息摘錄:
殿的法則的摘要
十二節說,『殿的法則,乃是如此: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至聖;這就是殿的法則。』這裏我們看見殿的法則能摘要為兩點:殿必須在山頂上,並且必須是至聖的。在山上就是在復活裏,在升天的地位上。這指明召會生活必須是高的,在山頂上。召會也必須是聖的,從一切屬世的事物分別並聖別出來。
殿的法則與神的特性有關。神是高的神,祂也是聖的神。所以,祂要祂的居所也是高的、聖的。在召會生活中的一切,都必須是高的、聖的,能符合殿的法則。
是高的、聖的,這是關於召會的兩大原則。高是召會的地位,聖別是召會的性質。在地位上召會是高的;在性質上召會是聖的。我們不該降低召會,我們也不該使召會凡俗。反之,我們必須一直重視召會的高,並看重召會的聖,知道在地位上,召會是在復活、升天裏,在性質上,召會是至聖的。
你的召會生活是在山頂上麼?你的召會生活是聖的麼?我們都需要用這兩方面殿的法則核對自己。在召會生活裏,我們若在復活裏,並在升天的地位上,我們若是至聖的,那麼我們就能作神的住處。
摘自以西結書生命讀經第二十四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徒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裏,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