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7日 星期二

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三十七篇(二)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12:29~31 第一是,『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全心、全魂、全心思並全力,愛主你的神。』其次,『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
職事信息摘錄:
在馬可十二章二十八至三十四節,奴僕救主被一個經學家查問。馬太二十二章三十五節稱這經學家為律法師。經學家是個含意較廣的辭,包括律法師在內;律法師乃是研究摩西律法的學者,精通摩西的律法,也是解釋舊約律法的專家。
這個經學家精通律法,因此大膽的來到主耶穌跟前。經學家知道主已經駁倒了那些與祂爭辯的人,就問祂說,『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可十二28。)主回答說,『第一是,『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全心、全魂、全心思並全力,愛主你的神。』』(2930。)這樣的愛主就是盡我們全人的每一部分,以我們的靈、魂、體來愛祂。
主在三十一節繼續回答說,『其次,『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
這兩條誡命都說到愛,或是愛神,或是愛人。愛是神誡命的精意。因此,最大的誡命完全是愛的事,愛神且愛人。
三十四節結束在:『於是再沒有人敢問祂甚麼。』主耶穌答覆了所有的問題,得了全勝。沒有疑問,彼得、約翰、雅各、和所有其他緊緊跟從主耶穌的人,都看見這樣的對話;他們對於主的應對,留下深刻的印象。你不信他們對主回答反對者的問題,對於祂經過狡猾的試驗與察驗,留下深刻的印象麼?跟從主的人必定對祂留下深刻的印象。
             摘自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三十七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