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2日 星期日

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二篇主僕李常受弟兄的禱告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主僕李常受弟兄的禱告
羅馬書生命讀經英文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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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事信息摘錄:
    蒙召的人藉著順從信仰接受神的福音。(一5。)這是甚麼?在摩西的律法之下,神給人十條誡命來順從。那種順從是順從律法,順從誡命。在這恩典時代,神已給我們一條惟一的誡命信入耶穌。此外神沒有要求我們遵守任何誡命。無論我們是誰,我們都必須順從神的誡命,信入耶穌。凡信入基督的人,就必得救;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約三18。)我們順從神惟一的誡命時,就順從了信仰。這就是為甚麼主耶穌在約翰十六章八至九節說,聖靈要為罪,使世人知罪自責,因為他們不信入祂。今天有一條惟一的誡命信入耶穌,也有一個惟一的罪不信入祂。你若信,就順從信仰,並藉著這樣的順從接受神的福音。在神眼中,最順從的人就是信入耶穌的人;最不順從的人就是不信入祂的人。沒有一件事比不信入耶穌更得罪神;反之,沒有一件事比信入祂更討神喜悅。倘若任何罪人,任何浪子說,『神阿,感謝你差遣耶穌基督,我信入祂,』父就會喜悅。你順從信仰,神就喜歡你。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一16。)在羅馬書裡,救恩的意義很豐富。救恩的意思不僅是拯救我們脫離神的定罪和永遠的滅亡;救恩的意思也是拯救我們脫離我們的天然、己的樣式、個人主義、與分裂。這救恩要拯救我們到底,使我們能聖別、模成、得榮、變化、並與別人同被建造成為一個身體,在召會生活中不分裂。神的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達到這樣完全、完整、並終極的救恩。這對所有信的人本是神的大能。讚美主!我們信。

    為甚麼福音這麼有大能?福音有大能,因為神的義在其上顯示出來。(一17。)照著約翰三章十六節,救恩是出於神的愛。照著以弗所二章五節、八節,救恩是藉著神的恩。但這裡保羅不是說,救恩是出於神的愛,或藉著神的恩;他說,救恩藉著神的義而來。
    愛或恩都與律法無關。沒有一條律法強迫人愛,也沒有一條律法勉強人施恩。無論我愛不愛你,我都是合法的;無論我有沒有向你施恩,我也是合法的。就一面說,神不是非愛我們不可。祂若喜歡,祂可以愛我們;祂若不喜歡,祂可以忘記我們。不但如此,神沒有受律法約束要向我們施恩。每當祂覺得高興的時候,祂可以說,『這裡有恩典;』祂覺得不高興,就可以遠離我們。神不是非愛不可;祂也沒有受法律約束要施恩。相反的,義與律法息息相關。基督既成就了一切律法義的要求,神就非拯救我們不可。你若說,『主耶穌,你是我的救主,』你就能轉向神說,『神,你必須赦免我。無論你喜不喜歡,你都必須赦免我。你若赦免我,你就是義的;但你若不赦免我,你就是不義的。』我們要這樣剛強的向神說。因著基督成就了律法一切義的要求,神就被祂的義約束,要拯救我們。義乃是有力的約束。神在這樣的約束之下,要拯救我們。神不能逃避祂必須拯救我們,因為祂是義的。約壹一章九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因為基督為我們死了,並為我們流了祂的血。所以,神必須洗淨我們。保羅所傳的福音有大能,因為神的義在其上顯示出來。
                    摘自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二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