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6日 星期四

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二十八篇主僕李常受弟兄的禱告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主僕李常受弟兄的禱告
羅馬書生命讀經英文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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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2 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喫的人是向主喫的,因為他感謝神;不喫的人是向主不喫的,他也感謝神。因為我們沒有一個人向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向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向主活;若死了,是向主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你為甚麼審判你的弟兄?又為甚麼輕視你的弟兄?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審判臺前,因為經上記著:「主說,我指著我的生存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也必向神公開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向神陳明。
職事信息摘錄:
    我們必須在神審判臺的光中接納信徒。我們不該批評別人,乃該審判自己。我們若不審判自己,就必須在基督的審判臺前交賬。有些信徒審判那些要用水埋葬以除去自己老舊的人,卻不審判自己去看電影。你若批評別人,卻不審判自己去看電影,在審判臺前,主會叫你交賬。某個團體的一些姊妹用長的白布蒙頭,她們常常批評並定罪別的姊妹禱告時不蒙頭,或至多只帶一頂小帽子。雖然這些姊妹在召會聚會中用長的白布蒙頭,但她們有些人在家裡篡奪丈夫作頭的地位。她們需要在這事上審判自己。不要審判別人,要審判自己。每當我們要接納另一位在主裡的信徒時,我們必須在審判臺的光中運用鑑別力,並且說,『主阿,憐憫我。我不配審判我的弟兄。主,遮蓋我。我要受你審判。我要審判自己,審判自己的生命和生活。』這該是我們的態度。
    我們不該批評別人,卻該審判自己。我們現在若不這樣作,到那日我們站在神的審判臺前,就要這樣作。我們都必須被審判臺所光照。每當初信者來到我們這裡,我們在接納他的事上,必須運用鑒別力。然而,在神審判臺的光中,我們必須更多審判我們自己。因此,保羅在羅馬十四章十至十二節的思想是,我們不該審判別人,乃要讓主顧到他們;我們該審判自己。我們要審判別人時,讓我們記得,主回來時要和我們算賬。這是嚴肅的事。
                    摘自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二十八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