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第三十八篇主僕李常受弟兄的禱告與經歷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主僕李常受弟兄的禱告與經歷
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英文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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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前6:13~17 可是身體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體。並且神已經使主復活,也必藉著祂的能力,使我們復活起來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職事信息摘錄:
    保羅在林前六章十四節說,『並且神已經使主復活,也必藉著祂的能力,使我們復活起來。』神已經使主的身體復活,並命定我們的身體要有分於主這在復活裡榮耀的身體,(腓三21,)並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林前十五52。)那就是我們身體的得贖。(羅八23。)甚至現今,那住在我們裡面復活基督的靈,也賜生命給我們的身體,(11,)使其成為基督的肢體,(林前六15,)成為神的殿,為祂的聖靈所居住。(19。)
    我實在感謝主,不僅主是為我們的身體,神也要使我們的身體復活,正如祂使主耶穌的身體復活一樣。我們身體上多少都有毛病,我們中間沒有人是完全健康的。我們會疲倦,有時也會生病。這些軟弱幫助我們寶愛主對我們身體的應許。
    十三至十四節有雙重的應許:第一,主是為身體;第二,神必使我們的身體復活。我們從羅馬八章十一節得知,甚至今天,我們必死的身體就能得到復活生命的供應與維持。祂有時醫治我們。關於我們身體的雙重應許,第一面乃是主是為身體,並且維持我們的身體。
    我從經歷中學到,主是為我們的身體。一九四三年我患了嚴重的肺病,醫生囑咐我要徹底的休息。我必須長時間臥病在床。一天,我十三歲的長子來看我。我看著他,眼淚幾乎奪眶而出。我禱告說,『主,你願意再給我十五年麼?主,看看我的長子,十五年後他就二十八歲了。你若再給我十五年,我就滿足了;到時就算是死,我也願意。』我讚美主,我這樣禱告以後,已經過了三十八年多了。我的身體已經完全痊愈,並且在這些年間,我還能勞苦作工。主真是為我們的身體。
    雖然雙重應許的第一面是為現在,第二面卻是為將來。主今天是為我們的身體,但神要在將來,使我們的身體復活。身體復活是指身體改變形狀。當我們的身體復活時,就會改變形狀。
    保羅在林前六章十五節繼續說,『豈不知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麼?我可以把基督的肢體作成娼妓的肢體麼?絕對不可!』保羅在這裡明白的說,我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這不是一個例證、隱喻或比喻。反之,這是說到一個事實:我們的身體實際上就是基督的肢體。何等奇妙!
    保羅在十五節說,我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而他在十七節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這兩件事怎麼能調和?我們與主是一,是肉身上的,還是屬靈的?我們若說,我們與祂在肉身上不是一,那麼我們的身體怎麼能成為祂的肢體?但我們若說,我們與主是一,乃是肉身上的,而不是屬靈的,我們便會陷入嚴重的錯謬,甚至成了異端。我們與主是一,既是屬靈的,也是在肉身上的。雖然現在我們還不能領會這麼多,但有一天會完全顯明,我們體、魂、靈都實際的與主是一。根據約壹三章二節,我們要完全像祂,不但靈像祂,甚至身體也要完全像祂。約壹三章二節強調,我們的身體要像主。腓立比三章二十一節也強調同樣的點。這一節說,我們這卑賤的身體要同形於祂榮耀的身體。這些經節指明,我們的身體和我們的靈都要與主是一。有一天我們的身體在復活中要完全同形於主榮耀的身體。
摘自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第三十八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