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2日 星期五

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第四十三篇 信徒與不信者的不同



LIFE-STUDY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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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第四十三篇
信徒與不信者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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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後6:14~16 你們跟不信的,不要不配的同負一軛,因為義和不法有甚麼合夥?光對黑暗有甚麼交通?基督對彼列有甚麼和諧?信的同不信的有甚麼同分?神的殿同偶像有甚麼一致?因為我們是活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職事信息摘錄:
信徒與不信者的不同
    在六章十四至十六節,使徒舉了五個例子,描述信徒和不信者之間的不同:義和不法沒有合夥,沒有共享;光對黑暗沒有交通,沒有往來;基督對彼列沒有和諧,沒有相和;信的同不信的沒有同分,沒有相干;神的殿同偶像沒有一致,沒有相合。這些例證也揭示一個事實:信徒是義、光、基督和神的殿,不信者是不法、黑暗、彼列(魔鬼撒但)和偶像。
    保羅在十四節說,『義和不法有甚麼合夥?光對黑暗有甚麼交通?』義和不法不該有任何接觸。二者之間不該有任何關係、任何合夥。照樣,光和黑暗也互不相干,二者不可能有任何交通。我們這些信徒乃是在光中。我們若與不信者有交通、或親密的友誼,這樣的友誼就是光對黑暗的交通。信徒與不信者結婚,對信徒來說,就是光與黑暗的交通。
    保羅在十五節接著說,『基督對彼列有甚麼和諧?信的同不信的有甚麼同分?』彼列是撒但魔鬼的別名。基督對魔鬼沒有和諧。我們這些信徒是屬基督的,不信的人是屬撒但的。我們若與不信者有友誼,這意思就是說,我們在使基督與撒但和諧。信徒與不信者是沒有甚麼同分的。
    保羅在十六節繼續說,『神的殿同偶像有甚麼一致?因為我們是活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裡我們看見,神的殿同偶像沒有甚麼一致。不信者有偶像,但我們是神的殿。這樣,信徒和不信者怎能有親密的關係?
活神的殿
    保羅在十六節說,我們是活神的殿。神是活神,在我們中間居住並行走,主觀的作我們的神,使我們有分於祂,並作祂的子民,活活的經歷祂。
    保羅在提前三章十五節說,我們是活神的召會。活在召會裡的活神,對召會必是主觀的,不是客觀的。在異教廟裡的偶像是無生命的。但神是活的,不僅祂在活的殿,召會中活著,並且在其中活動、行動並工作。因為祂是活的,召會也就在祂裡面、憑祂並同祂活著。活的神與活的召會,同活著、同行動、同工作。活的召會是活神的家和家人,因此成了神在肉體的顯現。
    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林後六16。)這是我們今天的光景,神一直活在我們裡面,住在我們裡面,在我們中間行走。祂是我們的神,我們是祂的子民。
    摘自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第四十三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裏,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