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 星期二

利未記生命讀經第十篇 在基督作燔祭的經歷中經歷祂 -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活基督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利未記生命讀經第十篇
在基督作燔祭的經歷中經歷祂
-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活基督
利未記生命讀經英文廣播
http://www.lsmradio.com/audio/leviticu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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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
1:21 因為在我,活著就是基督。
林後12:2 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
職事信息摘錄:
主耶穌在四福音裏的確曾說,『跟從我。』但在行傳和書信中找不到這話。書信沒有勸勉我們在外面跟隨基督,反而說到在基督裏。保羅說,『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林後十二2,)他也表達了給人看出是在基督裏的渴望。(腓三9。)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保羅說,他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他,乃是基督在他裏面活著。在腓立比一章二十一節他告訴我們,在他,活著就是基督。努力在外面效法基督,與在基督裏、活基督、並讓基督活在裏面,這二者之間有何等大的分別!
    我們需要在婚姻生活中活基督。假定一位弟兄受試誘要與他的妻子爭吵。倘若在這樣的時刻,他想如何跟隨基督,他定會被擊敗。在受試誘要爭吵以前,這位弟兄應該已經在活基督了。他該是一個在婚姻生活中活基督的人。倘若他在活基督的時候受試誘要與妻子爭吵,他就不會與她爭吵。因為他在活基督,他在活一個絕不爭吵的生命。這與意志堅強的人定意不發脾氣完全不同。我們不該定意不與配偶爭吵,乃該活基督,活不是自己的生命,絕不爭吵的生命。
    我擔心有些聖徒,特別是新人,聽到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就想要僅僅在外面跟隨基督。我們想要效法基督,這就像猴子想要效法人。我們不該想要跟隨基督。反之,我們需要蒙光照,看見在自己裏面是無望的。我們是『猴子,』怎能效法人呢?我們該忘記關於效法基督的事,並且該看見我們裏面有一位是我們的生命。這一位是我們的救主,那三一神,活在我們裏面。他不僅是我們的生命,祂甚至是我們的人位。
    我們的見證該是:我們不知道怎樣作好作歹,只知道活基督。我們愛祂,與祂交通。我們清早所作的頭一件事,就是親切的、滿了愛的呼求祂,說,『主耶穌,我愛你。』然後我們與祂談話,與祂交通,將祂接受進來。將基督接受進來就是喫祂。然後我們就享受祂,活祂,成為祂所是的。
    我們若是這樣的人,就無論受了多大的試誘,也不會失敗,而與丈夫或妻子爭吵。我們現今在活另一個生命,一個能擊敗魔鬼和鬼魔的生命。這生命就是基督自己。過這種生活,就是活基督的生活,與宗教無分無關,與孔子的教訓更完全不同。
    我在這些信息裏的負擔不是教導道理。我的負擔是向你們供應基督,與你們分享我的享受,就是那獨一的人位,耶穌基督,三一神的具體化身。我們有這樣的一個人位活在裏面,我們能活祂,以祂作人位,這是奇妙的事實!
    我想分享我年輕信主時的經歷,來幫助新人和年輕人。我得救後不久,我那在神學院讀書的姊姊,想要幫助我生活像基督徒。一天,她對我說到一位聖經教師﹕他非常有耐性,手裏常常拿著聖經,走路是慢慢的,偶爾停下來望一望天,或者低頭看一看聖經。我聽了很感羨慕,就拿他作榜樣,下決心也要有耐性,也要慢慢的走路。但是要曉得,我那時就是一隻想要作人的『猴子。』我是快的人,我在自己裏面無法慢、無法有耐性。後來,我得了一些內裏生命派的教導,就蒙光照看見我已經與基督同釘死、同埋葬。我看見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
    我們不該效法基督,乃該活祂。我們要活基督,就需要呼求祂,享受祂。這是過得勝生活之路,這生活實際上就是得勝的基督作了我們的生命。
摘自利未記生命讀經第十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裏,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