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6日 星期二

利未記生命讀經第十八篇 約翰一書裏之次序的圖畫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利未記生命讀經第十八篇
約翰一書裏之次序的圖畫
利未記生命讀經英文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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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職事信息摘錄:
約翰一書裏之次序的圖畫
    利未記一至五章五種祭的次序,是約壹一章裏之次序的圖畫。燔祭、素祭與平安祭帶我們進入與神的交通。當我們接受基督作我們在神面前的燔祭,並接受基督作我們每日的生命供應時,我們就被帶進神聖的平安裏;在這平安裏,我們在交通中享受三一神。所以我們經歷頭三個祭的結果,乃是與那是光的神有交通。在光中,我們看見我們的失敗、錯誤、以及對別人不正確的態度。至終我們了解不僅我們有外面的罪行,還有住在肉體裏的罪性。我們甚至了解,我們本身就是罪。我們深深了解,我們不過是罪而已。
    我們若真實的以基督為我們的燔祭來滿足神,並以基督為我們的素祭作我們每日的食物,就該在光中並行在光中。然後我們在神聖的光中,就會看見自己的失敗和短缺。我們若對丈夫或妻子的態度不當,就會看見並承認這是不對的。我們若批評某些弟兄,或袒護一些聖徒,會知道這也是不對的。願我們都樂意蒙光照,仰望主給我們光!我們若說我們享受主,就必須是在光中。
    歌羅西一章十二節告訴我們,基督是眾聖徒在光中所得的分。基督不是眾聖徒在黑暗中、批評中或宗派中所得的分。我們在那裏?在光裏還是在黑暗裏?我們若不是在光中,就不能享受基督作眾聖徒的分。
    我們享受基督作頭三種祭之後,就需要祂作贖罪祭。我們享受祂時,可能從全人深處說,『主,感謝你,我在你的面光中。我愛你,主,我接受你作我每日的供應。』光自然的就會照耀。光可能會照在你對你配偶所說的一句話上,或你對一位弟兄的批評上。我們會立刻認罪,並求主赦免。
    當我享受主的時候,主常常光照我對某人說的好話,給我看見這樣說是出於肉體,出於天然,而不是出於靈。所以,我必須為自己對別人和別人優點的美言,向主認罪。
    凡不在靈裏的,不論好壞,都是出於一個源頭-肉體。批評別人是出於肉體,從天然的人裏說別人的好話,也是出於肉體。只有絕對照著靈行事、說話、為人,將心思置於靈,(羅八6,)我們所作的纔不是出於肉體。
    在羅馬八章四節保羅說,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那些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保羅不是說,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作好事的人身上,因為作好事不是照著生命樹,乃是照著知識善惡樹。我們不要嘗試作好,乃該簡單的照著靈而行。若是我們的靈裏沒有膏油的塗抹,我們就不該說好說歹。這就是在靈裏行動,蒙拯救脫離肉體。
    摘自利未記生命讀經第十八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裏,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