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 星期四

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三十三篇(二)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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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32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都能得赦免;惟獨褻瀆那靈,不能得赦免。並且無論誰說話抵擋人子,他都能得赦免;但無論誰說話抵擋聖靈,無論在今世,或是在來世,他都不能得赦免。
12:36~37 我還告訴你們,人所說的每句閒話,在審判的日子,都必須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稱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職事信息摘錄:
    在三十節主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當時法利賽人不與屬天的君王是一,所以他們是敵王的;他們不同祂收聚,乃是和祂分散的。因此,他們完全與王分離,而與祂的仇敵-撒但-聯合。
   在三十一節主對法利賽人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都能得赦免;惟獨褻瀆那靈,不能得赦兔。』褻瀆那靈和褻慢那靈(來十29)不同。褻慢那靈是故意不順從祂,許多信徒都是這樣。他們若認這罪,就必得著赦免,並蒙主的血洗淨。(約壹一79。)但褻瀆那靈乃是毀謗祂,如法利賽人在二十四節所作的。主靠著那靈趕鬼,法利賽人看見,卻說主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這就是褻瀆那靈。因著這樣的褻瀆,法利賽人棄絕屬天的王達到極峰。
   在三十二節主繼續說,『並且無論誰說話抵擋人子,他都能得赦免;但無論誰說話抵擋聖靈,無論在今世,或是在來世,他都不能得赦免。』在三一神的經綸裏,父構想祂救贖的計畫,(弗一59,)子按照父的計畫完成救贖,(彼前二24,加一4,)那靈臨到罪人,實施子所完成的救贖。(林前六11,彼前一2。)倘若罪人褻瀆子,像大數的掃羅一樣,那靈還有地位在他身上作工,使他悔改、相信子,好得著赦免。(見提前一1316。)但罪人若褻瀆那靈,那靈就沒有地位在他身上作工,也就沒有甚麼能使他悔改相信了。因此,這樣的人不可能得著赦免。這不僅按理由說是合乎邏輯的,就是按神行政的原則說,也是合乎管治的,正如主的話在這裏所啟示的。
   三十四、三十五節說,『毒蛇之種,你們既是惡的,怎能說出善來?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善人從他所存的善,發出善來;惡人從他所存的惡,發出惡來。』法利賽人心裏充滿了惡,所以他們的口就說出他們心裏所存的惡。
   三十六節說,『我還告訴你們,人所說的每句閒話,在審判的日子,都必須供出來。』閒字原文意不工作。閒話就是沒有作用、無效的話,是沒有積極功用的、無用的、無益的、不結果的、不生育的。說這種話的人,在審判的日子,必須把所說的都供出來。既是這樣,我們惡毒的話豈不更要句句供出來!
   主似乎告訴反對者:『你們說話要謹慎。每句閒話,每句不重要的話,都要受審判。將來必有審判的日子,那時凡你們所說的,都要受審判。』這是非常嚴肅的事。
   在三十七節主下結論說,『因為要憑你的話,稱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這真是一個警告!我們必須學習管制並約束自己的說話。
   反對的法利賽人不僅被擊敗,也被征服了,他們輸定了。每當主耶穌回答時就不再有爭辯了。
摘自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三十三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