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3日 星期四

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二十二篇(二)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可七:27 耶穌對她說,讓兒女們先喫飽,因為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小狗。
可七:28 主阿,是的,就是小狗在桌子底下,也喫孩子們的碎渣。
職事信息摘錄:
你有否看見,馬可福音揭示主耶穌是我們的餅?這卷福音書一步進一步,一層高一層的記載,最終把我們帶到一件極重要的事,就是主耶穌是我們的餅。
如果我們沒有主的話,說到祂自己是兒女的餅,我們就無從領會祂在福音服事裏,乃是把自己當作我們的餅分賜出來。...讓我們再來讀二十七節:『耶穌對她說,讓兒女們先喫飽,因為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小狗。』這裏的小狗,在原文是指寵物狗,家犬。
在二十八節,敘利腓尼基婦人回答說,『主阿,是的,就是小狗在桌子底下,也喫孩子們的碎渣。』她回答時似乎在說,『主阿,不錯,你是對的,我並沒有否認我是一隻小狗的事實。但是連小狗在桌子底下,也有權利喫孩子們的碎渣。』
她的回答指明,她是以主的話作她的立場,向主有所要求。她的立場是甚麼?她的立場就是她是桌子底下的一隻小狗,寵物狗。照所用的希臘字來看,她不是野狗,而是寵物狗。這指明她是外邦人,是神的一個『寵物』。我們可以說,今天的外邦人也是神的『寵物狗』。
敘利腓尼基婦人站在適當的地位,她也許是這樣說的:『主阿,我也許是一隻小狗,但我不是屋外的野狗。我是一隻寵物狗,當主人餧養兒女時,我正在桌子底下。我既是你的寵物狗,你當然喜歡我。不錯,你愛你的兒女,但你也喜歡我。當兒女坐席的時候,你的寵物狗正在桌子底下徘徊。主阿,我不是你的寵物狗麼?你不喜歡我麼?我沒有地位坐席,但我的確有地位在桌子底下。』
我們可以說,敘利腓尼基婦人用主自己所說的話抓住祂。當祂用『小狗』這辭,她好像立刻抓住這話說,『主阿,太好了!你說我是寵物狗,這對我來說,已經是彀好了。我不必是坐席的孩子,我只要是桌子底下的寵物狗,就有地位喫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
實在說,在七章二十四至三十節,主耶穌自己並不在桌上,而在桌子底下。我們要記得,這件事發生在聖地以北,推羅的境內,一個可以稱為『桌子底下』的區域。聖地是『桌子』。但猶太人這班『頑皮的孩子』把餅丟棄,餅就落到桌子底下。主既成了桌子底下的碎渣,現在就可以作外邦小狗的分。
我們從七章二十九節知道,主耶穌對敘利腓尼基婦人說,『因這句話,你去罷,鬼已經離開你的女兒了。』她就回家去,『見小孩子躺在床榻上,鬼已經出去了。』(30。)然而,這裏的重點不是趕出敘利腓尼基婦人女兒身上的鬼;重點乃是主耶穌在祂的福音服事裏,把祂自己當作餅,當作人內裏的供應,分賜給人。
             摘自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二十二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