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日 星期二

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二十五篇(二)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可八: 34~35 於是耶穌叫群眾同祂的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救了魂生命。
職事信息摘錄:
十字架不僅是受苦,也是殺死。十字架殺死並了結罪犯。基督是先背十字架,然後釘十字架;今天我們這些信祂的人,是先與祂同釘十字架,然後背十字架。對我們來說,背十字架乃是留在基督之死的殺死裏,以了結我們的己、天然生命和舊人。我們這樣作就是否認己,使我們能跟從主。
在主釘十字架之前,門徒是在外面跟從祂。但從祂復活之後,我們是在裏面跟從祂。因為祂在復活裏已經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住在我們的靈裏,(提後四22,)我們就能在靈裏跟從祂。(加五1625。)
在馬可八章三十五節,主繼續說,『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救了魂生命。』主在本節題到魂生命,在前一節說到己。事實上,魂生命和己乃是同義辭。我們的魂生命就是我們的己,我們的己就是我們的魂生命。我們自己乃是魂。
在八章三十三至三十五節,有三件東西彼此相關,就是心思、己和魂生命。心思是己的發表,己是魂生命的具體表現。魂生命具體表現在己裏面,並藉著己活出來,而己又藉著心思、思想、觀念和意見發表出來。我們若不思念神的事,只思念人的事,我們的心思就趁機活動,表現自己。這就是在彼得身上所發生的。因此,主說我們必須否認己,並且不要救自己的魂生命,乃要喪失魂生命。喪失魂生命乃是否認己的實際。這就是背起十字架。
             摘自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二十五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