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可10:5~9 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纔寫這條誡命給你們。但從創造之初,神造人是造男造女。為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乃是一個肉身了。所以神所配耦的,人不可分開。
職事信息摘錄:
婚姻是一件嚴肅的事,所以我要勸戒青年人不要匆促結婚。青年人,你們結婚以前要多禱告,考慮周詳,不要單從你們的觀點來看婚姻。你們特別需要從神的觀點來考慮婚姻。不要匆促的結婚,因為你們一旦結了婚,就沒有選擇的餘地。神痛恨離婚。
我們既然在進入神國的途中,所以在婚姻的事上,特別需要站立得穩。我們要看見,我們一旦結了婚,就不可離婚。
結過婚的人對於配偶的短處應該『盲目』,不可以在配偶的身上吹毛求疵。察驗對方,應該在訂婚之前;既訂了婚,特別是在結了婚之後,就要閉起眼睛不看對方的缺點,像眼瞎了一樣。你們若不願意這樣瞎眼,就不會有合式的婚姻生活。
在馬可十章二節,法利賽人盤問主耶穌:『人休妻可以不可以?』當主問他們,摩西吩咐他們的是甚麼,他們回答說,『摩西准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4。)這條誡命不是基本的律法,乃是律法的添補。那是摩西傳的,不是按著神起初的命定,乃是因著人的心硬,暫時給的。
主在十章五至八節接下去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纔寫這條誡命給你們。但從創造之初,神造人是造男造女。為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乃是一個肉身了。』主在這裏的話不但承認神造人,也印證神命定人的婚姻是一男一女聯合,結為配耦,成為一體,人不可分開。摩西准許人離婚的誡命,偏離了神原初的命定;但基督把我們帶回到神原初的命定裏。
主在十章九節說,『所以神所配耦的,人不可分開。』我們在這裏看見,離婚不僅違反神的律法;離婚乃是抵擋神自己。神所配耦的,人不可分開。
一面,婚姻是不可少的;另一面,婚姻的生活卻是困難重重。雖然如此,我們必須學習喜愛這種困難,甚至滿懷情愛的顧到這種困難。這意思是說,我們應該寶愛並妥善的照顧我們的婚姻。否則,我們進入神的國,會遭到攔阻。
我們相信神是真實的,也相信祂的話-聖經-是真實的。因此,我們必須尊重神在聖經所說論到婚姻的話。我們若不合宜的處理我們的婚姻生活,那是一件嚴重的事。我們若不照著神來顧到我們的婚姻生活,就不能進入國度。不錯,我們現今正在進國度的途中,然而我們在來世是否能真正的進入國度,尚不得而知。照馬可十章來看,我們能否在來世進入國度,首先要看我們如何處理自己的婚姻生活。
摘自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三十一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徒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