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可9:37 凡因我的名接待一個這樣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可9:41 凡因你們名為屬基督的,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絕不會失去他的賞賜。
職事信息摘錄:
在九章四十一節主說,凡給門徒一杯水喝的,『他絕不會失去他的賞賜。』這賞賜要在要來的國度時代賜給人。(路十四14。)本節所題的賞賜是在永遠救恩之外另加的。永遠的救恩是藉著信,與我們的行為無關,(弗二8~9,)而賞賜是為著我們得救之後的行為(工作)。(林前三8,14。)我們即使得救了,仍有可能因沒有主所稱許的行為(工作),而得不著賞賜,反受虧損。(15。)這賞賜要在主回來時,按我們的行為賜給我們。(太十六27,啟二二12,林前四5。)這要決定於基督的審判臺,(林後五10,)並在要來的國度裏給我們享受。(太二五21,23。)
在馬可九章四十二節主繼續說,『凡絆跌一個信入我的小子的,倒不如把大磨石套在他的脖子上,把他在海裏。』奴僕救主在這裏,將話題從約翰和別的門徒轉到一般的信徒,祂認為他們都是小子,(與三十七節的小孩子無關,)包括約翰、別的門徒、和他們所禁止的人。這可視為對約翰和別的門徒的警告:不要絆跌那些以不同方式跟從祂的信徒。
四十三節說,『若是你的手絆跌你,就把牠砍下來;你殘廢進入生命,比有兩隻手往火坑去,進入那不滅的火裏更好。』這裏絆跌人的,從人轉換為信徒肉身的肢體。信徒不該彼此絆跌,也不該被自己肉身的肢體絆跌。這指明信徒在奴僕救主的眼中是何等寶貴,他們都該為著祂完全蒙保守。一切絆跌信徒的因素,都該認真的對付。
摘自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二十八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徒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