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7日 星期日

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十七篇(三)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http:// www.lsmradio.com/audio/matthew.html

5:21~26 你們聽見有對古人說的話:“不可殺人;凡殺人的,難逃審判。”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逃審判。凡罵弟兄拉加的,難逃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魔利的,難逃火坑的火。所以你在祭壇前獻禮物,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懷怨,就要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要趕緊與他和息,免得他把你交給審判官,審判官交給差役,你就下在監裡了。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清最後一分錢,你絕不能從那裡出來。
職事信息摘錄:
關於殺人
   二十一節說,『你們聽見有對古人說的話:「不可殺人;凡殺人的,難逃審判。」』舊律法是吩咐人不可殺人。
   在二十二節王說,『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逃審判。凡罵弟兄拉加的,難逃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魔利的,難逃火坑的火。』舊時代的律法對付殺人的行為,國度的新律法卻對付怒氣,就是殺人的動機。因此,國度新律法的要求,比舊時代律法的要求更深,需要新造更高級的生命來應付。二十二節的弟兄一辭,證明王這裏的話是對信徒說的
   我們最難作到的就是控制自己的怒氣。有些人似乎很溫和,但他們發脾氣時,他們的怒氣就像一匹野馬。當我們的怒氣發出來,沒有人能勒住我們或控制我們。有相當的年日,我因著怒氣的問題,一直通不過這一章。
   我們也很難不蔑視或定罪人。在二十二節,主說到不可罵弟兄『拉加』或『魔利。』拉加,意即愚蠢、廢物,一種輕蔑的說法。魔利,意即傻瓜,希伯來文定罪的說法,指背叛者。(民二十10。)這辭比輕蔑的說法『拉加』更為嚴重。不定罪弟兄,也不蔑視弟兄真是難!-也許你連一星期不蔑視或定罪人都挨不過。似乎我們每天不是蔑視人,就是定罪人。丈夫和妻子彼此蔑視並定罪。我不信有一個例外。每個妻子都蔑視並定罪過自己的丈夫,每個丈夫也同樣對待過自己的妻子。這是真實的問題。當你讀到這裏,你還能說自己是得勝者,是國度的子民麼?但不要失望,要受鼓勵。請記住,我們有得勝的生命。在你裏面沒有王麼?我們是國度的子民,我們裏面有王。這王是君尊、得勝的生命。不要看你自己。你若看自己,會完全灰心。忘掉自己,注視你裏面君尊的生命。乃是這生命使我們成為國度的子民。忘掉你天然的生命,跟隨這君尊的生命。
   二十二節有三種審判。第一種是城門口的審判,這是區域的審判。第二種是議會的審判,這是較高的審判。議會是由祭司長、長老、律法師和經學家組成的議會,是猶太人的最高法庭。(路二二66,徒四5615,五273441。)第三種是神藉著火坑的審判,這是最高的審判。新王用猶太背景的表號,題到這三種審判,因為祂的聽眾全是猶太人。但對國度的子民(新約的信徒),這些審判都是指主在基督審判臺前的審判,如林後五章十節,羅馬十四章十、十二節,林前四章四至五節,三章十三至十五節,馬太十六章二十七節,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二節,和希伯來十章二十七、三十節所啟示的。這清楚的啟示,新約的信徒雖然得了神永遠的赦免,但他們若干犯這裏所頒佈國度的新律法,還是難逃主的審判,不是叫他們滅亡,乃是叫他們受管教。然而,我們干犯國度的新律法時,若悔改認罪,就必得赦免,並蒙主耶穌的血洗淨。(約壹一79。)
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獻禮物給神
   二十三、二十四節說,『所以你在祭壇前獻禮物,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懷怨,就要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二十三節的『向你懷怨』這話,必是指二十二節的動怒或斥罵。根據二十四節,我們必須先去與我們的弟兄和好,這樣,我們就不再想起我們的過犯,我們的良心纔不會有虧欠。然後,我們就能存著純潔的良心,前來獻禮物給主,與祂交通。國度的王絕不容讓彼此不和的弟兄,在國度的實際裏有分於國度,也不容讓他們在國度的實現裏作王。當你來接觸主的時候,若感覺到一位弟兄或姊妹向你懷怨,你就必須停下與主的交通,先去與那人和好,然後再回來繼續與主交通。雖然這是很微小的事,卻不容易作到。然而我們都必須這樣作。
在你或你的對頭未死之前,或主回來之前
   二十五、二十六節說,『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要趕緊與他和息,免得他把你交給審判官,審判官交給差役,你就下在監裏了。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清最後一分錢,你絕不能從那裏出來。』我們需要趕緊與我們的對頭和息,免得我們或我們的對頭死了,或是主回來了,那時就沒有機會與我們的對頭和好了。在路上,表徵我們今生還活著的時候。交給審判官,交給差役,下在監裏,這事要在基督回來時,發生於祂的審判臺前。(林後五10,羅十四10。)審判官是主,差役是天使,監是懲治的地方。從那裏(監)出來,是指在來世千年國裏得著赦免。
   我們需要在我們或我們的對頭末死之前,或主回來之前,與我們的對頭和好。我們現在若不留意任何事,來世就必須對付這事。不要等下個時代,因為那時的對付會更麻煩。現今在你或你的對頭未死之前,就要留意每個問題。當你們都還活著時,你仍有機會與他和好。此外,你若等候,主可能在你們和好之前回來。一面,主的回來太美妙了。另一面,這是相當嚴肅的。因為主回來就關閉了今生對付問題的機會,而迫使我們在下個時代對付這些事。因此,在來世之前解決每個問題要好得多。這就是說,在我們或對方末死之前,或主回來之前,我們必須留意每個問題。
   摘自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十七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