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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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5:17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或申言者;我來不是要廢除,乃是要成全。
職事信息摘錄: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到五章十七至四十八節,王在山上所說的第三段話,論到諸天之國子民的律法。屬天之國的憲法必然涉及律法的問題。在主耶穌未來以前,以色列人有摩西的律法,也有申言者。申言總是律法的幫助。當百姓軟弱,不能成全律法時,就需要申言者來加強他們,使他們遵守律法。因此,律法的成全需要藉著申言者的加強。所以,舊約裏有律法和申言者。這就是主在十七節說到律法和申言者的原因。
不是要廢除律法或申言者,乃是要成全
十七節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或申言者;我來不是要廢除,乃是要成全。』成全律法,在這裏有三方面的意義:基督在積極方面遵行了律法;基督在消極方面藉著十字架的代死,滿足了律法的要求;在這一段裏,基督以祂的新律法補充了舊律法。正如祂不斷的說,『但是我告訴你們』(太五22,28,32,34,39,44)所表明的。
關於律法,有誡命與原則兩方面。律法的誡命,因著主來得了成全和補充;律法的原則,照著神新約的經綸為信仰的原則所頂替。
基督未來以前,有藉著申言者加強的律法。那為甚麼還需要諸天之國的律法呢?原因是舊律法的要求不彀高。舊律法的要求不完全。以殺人為例:舊律法吩咐我們不可殺人,(出二十13,)對怒氣卻隻字不題。你若殺了人,就會受到摩西律法的定罪。但不管你如何向人動怒,只要你沒有殺人,你就不會受到摩西律法的定罪。在這裏我們看見舊律法的缺欠、不完全。然而諸天之國律法的要求比摩西律法的要求高得多。按著諸天之國的律法,我們不可向弟兄動怒。在二十一、二十二節主說,『你們聽見有對古人說的話:「不可殺人;凡殺人的,難逃審判。」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逃審判。』因此,諸天之國的律法比舊時代的律法高得多。
很多基督徒不彀了解十七節『成全』一辭的意義。經過多年的研讀、觀察和經歷,我們看見這節的『成全』一辭有三方面的意義。
在積極方面遵行律法
首先,成全的意思是基督在積極方面來遵行律法。當祂活在地上時,祂遵行了舊律法的每一方面。從來沒有人遵行過十條誡命,惟有主耶穌完全遵行了。祂非常積極的遵行了舊時代的律法。
在消極方面藉著十字架的代死,滿足律法的要求
因著基督遵行了律法,祂就成了完全的一位。祂的完全使祂有資格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這是消極方面的遵行律法,也是基督成全律法的第二種方式。我們眾人都干犯、違犯了律法。但我們的過犯藉著主的代死受了對付。祂在十字架上作我們的代替,為我們死,在消極方面滿足了律法的要求。
以新律法補充舊律法
成全律法也指基督用祂的新律法補充舊律法。這由祂說『但是我告訴你們』(太五22,28,32,34,39,44)所表明。基督遵行了律法,使祂有資格藉著祂十字架的代死,滿足律法的要求。基督藉著祂十字架的代死滿足了律法的要求,帶進復活的生命以補充律法,完滿的成全律法。舊律法,就是較低的律法,帶著要人遵行的要求,並人必須受懲罰的條件,已經過去。國度的子民是父的兒女,現在只需要憑著復活的生命,就是父永遠的生命,成全新律法,就是更高的律法。
基督的代死帶進了復活的生命。當這復活的生命進到我們裏面,這生命就能作完成律法的美妙工作。牠使我們能成全更高的律法。藉著我們裏面復活的生命,我們不僅能不殺人,甚至能不向人動怒、不恨人。這復活的生命比天然的生命高多了,因為牠實際上就是神聖的生命,永遠的生命,最高水準的生命。我們裏面這最高的生命能滿足最高律法的要求。
基督用三種方式成全律法。祂自己遵行律法。然而,因著我們沒有遵行,祂就為我們的違犯律法死在十字架上。祂的代死帶進了復活的生命,這生命已經分賜到我們這人裏面。藉著祂復活的生命,我們就能成全更高的新律法的要求。藉著這三個步驟,基督不僅僅成全了舊律法。祂遵行了律法,祂為我們死了,並且祂的死將復活的生命帶進我們裏面,加強我們,使我們成全新律法的要求。今天我們不是努力遵行較低的律法,乃是藉著我們裏面最高的生命遵行拔高的律法。如今我們能遵行最高的律法。
摘自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十七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徒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