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 星期三

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五十八篇(一)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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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11  那些奴僕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聚集了來,婚筵上就滿了坐席的。王進來觀看坐席的,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婚筵禮服的。
職事信息摘錄:
    (二十二章)十節說,『那些奴僕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聚集了來,婚筵上就滿了坐席的。』因著宣揚十分得勝,婚筵上就坐滿了被召與受邀的人。
   十一節說,『王進來觀看坐席的,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婚筵禮服的』那沒有穿禮服的人必定是已經得救的人。人怎能答應神的呼召,卻沒有得救?只要我們答應了神的呼召,我們就得救了。在十四節,主耶穌說到被召的多;在以弗所四章一節,保羅指出我們得救的人就是蒙召的人。我們已經蒙召得救。雖然十一節的那人已經蒙召且得救了,然而他仍缺了婚筵的禮服。
   婚筵的禮服是詩篇四十五篇十四節的錦繡衣服所豫表的,也是啟示錄十九章八節的細麻衣所象徵的。這就是馬太五章二十節,得勝信徒超凡的義。那沒有穿婚筵禮服的人是得救的,因他已來到婚筵中。他已接受基督作他的義,使他在神面前得稱義;(林前一30,羅三26;)但他並沒有活出基督作他主觀的義,(腓三9,)使他能有分於諸天之國的享受。他已經蒙召得救了,但他沒有被選上享受諸天的國,那是單單為著得勝信徒的。
   婚筵的禮服象徵我們參加婚筵的資格。...在詩篇四十五篇裏所豫表的,那裏告訴我們,王后有兩件衣服。我們信徒也該有兩件衣服。我們都有了第一件衣服,就是使我們有資格得救的衣服。這衣服是客觀的基督,我們接受祂作我們在神面前的義。基督是我們的義,在祂裏面我們已經得稱義並且得救了。但接受基督之後,我們需要活出祂。我們需要憑基督活著,使基督能成為我們主觀的義。這主觀的義,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從我們活出的基督,就是潔淨的細麻衣,是第二件衣服,也是使我們有資格參加婚筵的婚筵禮服。
   在葡萄園的比喻裏,主對園戶很嚴格,要求他們的工作達到某一標準。我們需要丟棄一個觀念:因著我們在恩典之下,主對我們就不嚴格。許多人誤解主,並錯用祂的恩典。大多數基督徒以為主對我們不嚴格;只要我們有祂的恩典,一切都沒有問題。然而,主對那些在恩典之下的人更嚴格。葡萄園的比喻和婚筵的比喻都啟示主嚴格對付祂的子民,不論是在律法之下的猶太人或是在恩典之下的信徒。不要以為因我們已被召來赴婚筵,我們就可以隨便。反之,主會進到筵席中,挑出你這沒有第二件衣服的人。不錯,你已經接受基督作你的義,在神面前得稱義。但你憑基督活著麼?祂是你主觀的義麼?
   第二件衣服的要求是嚴格的,超過遵守一些誡命或規條。一天過一天,我們需要憑基督活著,並要活出基督。這不是作的問題,乃是活的問題。在新約的經綸裏,神主要的不是對付我們的作為,乃是對付我們的生活,我們憑誰並怎樣活著。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暴露我們是否憑基督活著。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們,乃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要領會這道理很容易。但我們有沒有在日常生活中經歷這個作實際?每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隨便,我們就不是憑基督活著。我們若鬆散、隨便的生活,就不是有婚筵禮服的人。
   關於我們的救恩沒有問題,因為我們已經蒙召並得稱義了。但在基督的審判臺前你的光景會如何?你會有資格進入婚筵麼?你若相信福音的第一部分,也必須相信第二部分。我們何等需要仰望主的憐憫!我們需要禱告說,『主,憐憫我。主,我已經接受你,但我需要更多的恩典憑你活著。主,因為你是我的救主,我知道我永遠得救了。但我需要你的恩典,使我能憑你作我的生命活著。』我們需要憑基督說話,甚至我們生氣也必須照著基督。我們即將發脾氣時,該想想我們是否憑基督發脾氣。我們若這樣作,就會憑基督過正確的基督徒生活。
   第二件衣服一直為今天的基督徒所忽略。路德馬丁幫助我們認識第一件衣服,就是基督作我們的義,使我們得神稱義。這真理在四百多年前得以恢復。但在主今日的恢復裏,我們已來到第二件衣服。我們需要客觀和主觀的義。這是馬太福音裏重要的事,因為這是國度的要求。
   摘自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五十八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