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約6:57 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腓1:21 因為在我,活著就是基督。
職事信息摘錄:
我們已經看見,主福音服事的內容包括傳揚福音、教訓真理、趕逐污鬼、醫治病人、並潔淨痳瘋。我們在二章一節至三章六節,看見完成福音服事的路:赦免病者罪;(二1~12;)同罪人坐席;(二13~17;)從者快樂,無需禁食;(二18~22;)寧顧從者飢餓,不顧宗教規條;(二23~28;)寧顧苦者得釋,不顧宗教儀式。(三1~6。)今天我們身為基督徒,生活中必須有這些內涵。你們若過神的生活,一段時間後,你們的一些同事就會經歷赦罪。然後他們會享受主作筵席;有主耶穌作他們的公義,遮蓋他們;並享受祂作生命,使他們得著充滿和滿足。這樣,這等人就會有自由。你與他們接觸以前,他們是在定罪之下,沒有真正的喜樂、滿足或自由。但因著你傳福音,不單是用話語傳,更是用生活來傳,真理就照耀他們,他們的罪就得蒙赦免了。這是我們完全照著神新約經綸生活的結果。
一種完全照著神新約經綸,並為著神新約經綸的生活,和宗教完全不同。宗教著重人的努力;神的經綸卻完全是生命的事。
我們在三章七至三十五節看見五項福音服事的輔助動作,就是避開群眾;(7~12;)選立使徒;(13~19;)因需廢食;(20~21;)捆綁撒但,洗劫其家;(22~30;)不認親屬,只認行神旨者。(31~35。)我們若照著神新約的經綸生活,就會避開群眾的擁擠而有禱告,好知道神的意願,乃是要別人也像我們一樣的生活。不僅如此,我們會顧到神的需要,而不是顧到自己的喫喝。我們也能捆綁撒但,洗劫他的家。同時,我們會否認天然的關係,而留在屬靈生命的關係裏。所有這些並不是一種屬乎倫理、道德、宗教或文化之生活的各方面,而是屬乎神,並照著神而生活的各方面。這種生活在宗教、文化或倫理之外,乃是一種活出神作一切的生活。
我們需要對以下這事實有深刻的印象:馬可福音不僅僅是一卷故事書或傳記;馬可福音這卷書陳明神的生活,就是一種活神並彰顯神的生活。這種生活完全照著神新約的經綸,並為著神新約的經綸。
摘自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五十六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徒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