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 星期日

以西結書生命讀經第三篇 火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以西結書生命讀經第三篇
以西結書生命讀經英文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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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我觀看,見狂風從北方颳來,有一朵大雲,有火不斷地閃爍。

職事信息摘錄:
    以西結所看見的火表徵神焚燒、聖別的能力。凡與神聖別的性情、性質不合的,都必須燒去。只有合於祂的聖別的,纔經得起祂聖別的火。這能由我們屬靈的經歷證實。聖靈來了,為罪,為義,為審判,使世人知罪自責。(約十六8。)每當聖靈來摸我們,並使我們認罪禱告的時候,我們會覺得需要被聖別,將一切的敗壞除去。我們會領悟,任何與神的聖別不合的事物,都必須燒去。人若宣稱蒙神眷顧,卻對自己的罪和不聖沒有感覺,他就沒有真正被神的靈摸著。神眷顧人的時候,祂聖別的火就來燒燬人裏面消極的事物。這焚燒的火也使我們蒙光照。聖靈的火越在我們裏面焚燒,我們就越被煉淨、蒙光照。
    我們若這樣經歷主,就不需要別人告訴我們,說我們在某些事上錯了,或者我們對某位弟兄的態度錯了。人若想要改正我們,我們可能被得罪。但即使我們願意接受改正,並且想要改良自己,就內裏生命而論,這也算不得甚麼。我們需要在主同在的照耀和搜尋之下。我們越在這個照耀之下,就越願意說,『主耶穌,焚燒我!我甚麼都不適合,只適合被焚燒。主阿,燒去我的性質。燒去我的存心、我自己的目的、我的動機、和我的目標。』這是對內裏生命的真實經歷,不是僅僅教訓而已。
    我多年供應話語給主的子民,現在學知僅僅教訓一無所成。我們都需要風的吹動,主同在的覆庇,以及這火的搜尋和焚燒。我們的神乃是烈火。(申四 24,來十二29。)風、雲和火都是主自己。祂來臨的時候,乃是作為暴風來臨;祂與我們同在的時候,是作為雲停留;祂搜尋、焚燒我們的時候,是作為烈火搜尋、焚燒。沒有人能經歷主作吹動的風,作遮蓋的雲,並作焚燒的烈火,而沒有經歷真正的改變和變化。我們都需要藉著火變化。我們都需要被焚燒而變化。
    我們的神,主耶穌,不但是活水,也是烈火。許多基督徒寶貴以西結四十七章,因為那章說到湧流的河。我們需要領悟,湧流的河不是以西結書的第一樣東西。反之,河是在火以後來臨。火在一章,河在四十七章。火總是先來。火的源頭是吹動的風同遮蓋的雲。由此我們看見,火不是直接臨到我們。神作吹動的風臨到我們,並作遮蓋的雲與我們同在。在祂的遮蓋之下,我們被祂的照耀暴露。我們在祂的照耀之下時,該承認我們需要祂的焚燒,然後禱告,求祂燒去我們的己,我們 老舊的性情,我們的個性,我們的世俗,以及我們的態度、目標、目的、動機和存心。我們都需要這樣被主焚燒。一次這樣的焚燒,勝過千篇的教訓。
        摘自以西結書生命讀經第三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裏,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