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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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事信息摘錄:
生命的恢復開始於以西結三十三章,在那裏神設立了守望者。這恢復持續到三十四章,在那裏神作牧人,親自來尋找祂的百姓,把他們找出來,把他們帶回來,使他們享受由美地豐富出產所表徵基督的豐富。接著在三十五章,主題醒我們要定罪由以東所表徵之我們的舊人。所以在三十章以後有另一段話說到對以東的審判。就大體來說,神是等審判施行過了,然後纔開始祂恢復的工作。然而,在恢復的過程中,仍需要神的審判。特別對以東來說,更是如此。在前面一段,以東已受了審判,但因著舊人非常難對付,所以必須重複對以東的審判。昨天你定罪了你的舊人,並經歷了對舊人的審判。但今天你的舊人可能以很文雅的方式,也可能以很狡猾的方式,回來訪問你。你已經得了恢復,也已經被帶回基督這美地,進入了對基督豐富的享受。你以為你的舊人已經完全被定罪並審判了,但你沒有察覺他又悄悄回來,沒有徵求許可就來探訪你。如今你在享受基督,他卻與你同在,恨惡你對基督的享受並對召會生活的享受。
三十五章說,以東和他的同伴看見以色列荒涼就歡喜。(12,15。)以東也等著要來得以色列和猶大這二國,聲稱這兩國屬於以東。對主而言,以東是在胡言亂語;主必定要再次施行對以東的審判。
我們需要學習審判以東的功課。當我們得著恢復時,必須一再審判我們的舊人。對亞捫、摩押、推羅、西頓和埃及的審判,可能是一次就完成的,但對以東的審判不能一次完成。相反的,以東,我們的舊人,必須一再的受審判,直到我們身體得贖的日子。這是為甚麼在以西結三十四與三十六這美妙的兩章之間,有一章很消極的論到對以東的審判。因為以東又回來了,所以必須重複對他的審判。雖然我們已經定罪並審判了他,把他趕走,但他還是回來。所以,我們需要與主合作,再次施行祂對舊人的審判。
真正被主恢復並不單單是悔改、轉向主、享受主的祝福;也需要在我們的生命和性情上有所改變。在神的恢復裏,祂要來摸我們的心和我們的靈,因而直接摸著我們的生命,並改變我們的生命和性情。所以,我們需要三十四章所描述外面的恢復,也需要三十六章所描述裏面的恢復。因著三十六章裏的恢復是恢復我們的生命和性情,與我們的心和我們的靈有關,所以三十五章插進來,是要表明審判我們的舊人是何等重要。神要恢復我們,使我們成為新人,就必須審判我們的舊人,我們的舊造。
摘自以西結書生命讀經第十七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徒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