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

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四十三篇(一)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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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16 到了黃昏,門徒到祂跟前來,說,這是野地,時候已經晚了,請解散這些群眾,他們好往村子裡去,為自己買食物。耶穌卻對他們說,不用他們去,你們給他們喫罷。
職事信息摘錄:
 許多時候我們經歷了棄絕,並且通過了棄絕之後,我們很喜樂,很釋放。但經歷這釋放之後,我們領悟自己有所缺乏,沒有甚麼可賴以維生。我們缺乏必需的東西。這就是跟隨主到野地之群眾的情形。
 我相信那些跟隨屬天的王到野地的人,在享受喜樂、美好的時光。他們也許十分喜樂,以致忘了喫飯。十五節說,『到了黃昏,門徒到祂跟前來,說,這是野地,時候已經晚了,請解散這些群眾,他們好往村子裏去,為自己買食物。』彼得也許領先題醒耶穌,他們在野地,時候已經晚了,群眾需要東西喫。也許是他題議主解散這些群眾,他們好往村子裏去,為自己買食物。門徒似乎說,『主,你看現在是黃昏了,不要把群眾留在這裏,解散他們罷!』這不是一番好心好意麼?今日的彼得都有好心。在召會生活中,好心的人常常有所題議。不要作這樣的彼得。
 我們讀馬太福音時,需要顧到這卷書中道理的安排。許多讀者認為馬太福音是故事書或歷史書。但牠不是歷史書,乃是道理的書。因此,主在十六節的話很有意義,祂說,『不用他們去,你們給他們喫罷。』門徒求主解散群眾,好叫他們去為自己買食物;主卻叫門徒給群眾喫。門徒的觀念是要人作事,這是律法的原則;但主的觀念是要給人享受,這是恩典的原則。門徒所題議的,完全是根據律法的原則。
 在十六節,主耶穌制止門徒。福音書曾多次記載彼得被制止。他在說話被制止的事上很有經歷。他在山上題議搭三座棚時,被神制止。他告訴收半舍客勒殿稅的人說,他的老師納稅時,被主制止。主耶穌總是制止好心的人。你若沒有這樣的好心,主不會制止你。但你若有好心,就要豫備好被祂制止。你的好心需要被制止,因為那是天然的。主耶穌制止門徒說,『你們給他們喫罷。』主似乎說,『不要要求群眾作甚麼纔得到東西,那是律法。你們應當給他們東西喫,這是恩典。我在這裏不是摩西,告訴人要作甚麼纔得到東西。我乃是耶穌基督,帶著恩典而來。我總是給人東西。律法是藉著摩西來的,恩典卻與我同來。因此,你們必須給群眾東西喫。你們這些門徒完全錯了,因為你們仍在律法之下,告訴人要作某些事。群眾餓了麼?他們的確餓了。我知道這事。但我到如今還沒有作甚麼,為要暴露你們。我等候黃昏來臨,好暴露你們。我若為著他們的需要作些甚麼,你們絕不會被暴露。』在主的恢復裏,這樣的事常常發生。主特意作某些事,要用盡天然人的忍耐。然而,好心的人無法忍受這事。他們常常在最後幾分鐘有所題議。他們若再等幾分鐘,他們的愚昧就不會暴露出來。雖然如此,我們必須學習脫離律法的規條和誡命。我們必須學習認識恩典,運用恩典,並且照著恩典的原則給人。
 願主憐憫我們!不要以為這僅僅是說到主耶穌用五餅二魚叫五千人,加上婦女孩子喫飽的故事。你也許很熟悉這神蹟的故事,但你也許仍缺少牠所包含的啟示或亮光。但今天我們在主的光照之下。我們都是彼得。我們以為自己知道要作甚麼,也能告訴人要作甚麼,我們就是在律法之下的彼得,不是在恩典之下的人。在恩典之下的人總會說,『主,我沒有東西給人。需要很大,但我無法應付。我曉得今天是恩典時代,不是律法時代。然而,我沒有東西給人。恩典暴露了我。』你是在恩典之下,還是在律法之下?你若在律法之下,就仍會覺得自己有可誇的-你聰明的頭腦、遠見、知識和教導人的能力。但主把你擺在恩典之下時,你的貧窮和無有就會暴露出來,你必須承認自己沒有東西給人,甚至沒有東西給自己喫飽。這裏我們清楚看見律法的原則和恩典的原則。
 主在十八節說到十七節所題的餅和魚說,『拿過來給我。』我們需要把從主所得所領受的拿給主,使其成為多人莫大的祝福。主常用我們所獻給他的,供應多人的需要。今天祂也是這樣應急的供應跟從祂的人所需要的。
 你也許說你沒有甚麼可獻給主,但你至少有你自己。讚美主,我們都能把自己獻給他!我們也許一無所有,只有貧窮、醜陋的自己,但我們能將我們自己獻給祂。甚至病人也能把自己獻給主。讓我們把自己一切的所是獻給祂。主需要我們的奉獻。我們所有的若被據為己有,就一無所有;若從我們手中交在主手中,就要成為莫大的祝福。把你自己獻給主,把你的所有獻給祂,然後主就會有路祝福許多人,你也會包括在那祝福裏。
   摘自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四十三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