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3日 星期二

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五十一篇(一)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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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 當時,門徒到耶穌跟前來,說,誰在諸天的國裡是最大的?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站在他們中間,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像小孩子一樣,絕不能進諸天的國。所以凡降卑自己像這小孩子的,這人在諸天的國裡就是最大的。
職事信息摘錄:
     十八、十九、二十章,是馬太福音論到國度子民之間的關係很清楚的一段話。在前面的章節,我們已經看見王新頒佈國度的憲法、王的職事、和國度奧祕的啟示。我們也已經看見達到榮耀的路,以及在主變化形像之後實際的問題。現在我們必須看見國度子民之間的關係,就是在國度裏彼此的關係如何。這是實際的問題。不像國度的憲法,僅僅是道理的;也不像國度的奧祕,是豫言的。十八章特別論到在諸天的國裏應當怎樣生活行動:變成像小孩子一樣;(太十八24;)不絆跌人,也不立下絆跌人的事;(太十八59;)不輕看信主的一個小子;(太十八1014;)聽召會,不要被召會定罪;(太十八1520;)無限度的赦免弟兄。(太十八2135。)這一切指明,我們要進入諸天的國,必須謙卑、不輕看任何信徒,卻要愛弟兄、赦免弟兄。
   在看十八章一至二十節之先,我們需要對論到五件事的這三章有全面的眼光。第一是驕傲。我們若要在國度裏和人有正確的關係,我們的驕傲就需要被對付。我們需要謙卑。我們沒有一個人是謙卑的。每個墮落的人都是驕傲的。已過某些弟兄姊妹曾告訴我,他們的妻子或丈夫是謙卑的。後來這些弟兄姊妹不得不承認,他們的妻子或丈夫不是那麼謙卑。有些弟兄告訴我他們的妻子絕不會為難他們,後來卻流著淚來告訴我他們和妻子所有的難處。謙卑的人就沒有這樣的事。
   在國度裏是團體的事,不是個人的事。但每當我們一班人來在一起時,就會有難處。這就是某些青年人不願結婚的原因。儘管這會引起難處,但青年人需要結婚。因著一班人在一起不容易,馬太就在這幾章裏論到我們彼此的關係。我們在這件事上沒有選擇餘地。我若有自己的選擇,我就寧願自己獨處,用全部的時間專心禱告,獨自等候國度來臨。但我們已經被豫定要在一起了。然而,我們在一起,驕傲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我們不能赦免人。赦免的事是十八章下半所論到的。我們都必須學習赦免人;我們沒有人喜歡這麼作。在我們內心深處,我們不願赦免人。
   根據聖經,赦免就是忘記。對我們而言,赦免人也許就是說,我們不在意某種冒犯,然而,我們還記得。要忘記人對我們的冒犯是何等的難!沒有主的憐憫和恩典,我們甚至在永世裏都會記得別人的冒犯。但神赦免時,就就忘記了。希伯來十章十七節說,『我絕不再記念他們的罪和不法。』完全赦免某件事,就是忘記這事。我們在天上的父看我們如同未曾犯過罪,因為祂已經赦免並忘記我們的罪。但我們赦免某種冒犯,卻常常題醒人。例如,一位姊妹可能說,『長老待我非常不好,然而我已經赦免他們,但讓我告訴你一點所發生的事。』真正的赦免是說,我們忘記人的冒犯。
   我們不願赦免人的根源在於我們個性的怒氣。不論你多好,你仍有個性的怒氣。你被激怒的原因就是你有這樣的脾氣。我可以一再敲打椅子,椅子卻不會被激怒,因為椅子沒有個性。可是我若打你,你就會被激怒,因為個性的怒氣隱藏在你裏面。我們都受制於個性的怒氣。有時我冒犯了弟兄,他說他不在意。事實上,我們被冒犯時都很在意。外面的反應和表情也許不同,但隱藏在我們個性裏的怒氣卻是一樣的。因著我們個性的怒氣,我們很難赦免人。
   這個性的怒氣表現在丈夫和妻子之間。我勸青年姊妹們絕不要冒犯自己的丈夫,不然她們的丈夫會很難忘記那件事。你的丈夫也許說他赦免了你,但他裏面深處卻不是這樣。每個男人都有一種個性,使他很容易被激怒,特別是容易被妻子激怒。女人向自己的丈夫抱怨是很容易的。分居和離婚這麼多,原因就是女人抱怨,而男人不容易赦免。姊妹們,要盡你所能不要向自己的丈夫抱怨。他若晚歸,就忘了罷。不要把這事當作問題。弟兄們,我勸你們不要在意妻子的抱怨。我勸姊妹們不要抱怨,勸弟兄們不要被激怒。
   我們已經看見驕傲和不能赦免人的事,現在我們來到十九章所指明情慾的問題。在諸天之國的憲法裏,徹底講過情慾。在關於諸天之國奧祕的十三章,也題過情慾。情慾對國度子民是很大的問題。許多分居和離婚與情慾有關。因此,主耶穌在十九章題到情慾這件事。離了主的恩典,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勝過情慾。
   第四個問題是財富的問題。財主很難進諸天的國,比駱駝穿過鍼的眼還難。財富對國度生活是很大的阻撓。這在諸天之國的憲法和十三章撒種者的比喻中也題過。
   最後一個問題乃是二十章所說的野心。西庇太的妻子野心勃勃的要她兩個兒子在國度裏享受高位,就對主說,『請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太二十21。)主告訴她說,她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馬太記載西庇太的妻子為兩個兒子祈求的故事,但約翰沒有記載,因為約翰的福音書不是論到國度的福音書。馬太記載這件事,因為國度裏有為著地位的野心問題。
   無論在東方或西方,野心始終是個問題。許多時候召會中選立長老,弟兄們就被激怒了,因為選立了別人,沒有選立他們。雖然一個召會至多需要三、四位長老,但自命為長老候選人的可能超過十五位。那些弟兄們有沒有為他們被選立為長老禱告,我不知道。但我相當確定他們期望被選立。當他們知道他們沒有被選立為長老時,他們就開始消極的說到召會;只因為他們沒有得著他們渴想的地位。我們在人數超過兩萬的臺北市召會中就曾遭遇這問題。每次開闢新的家聚會,就需要選立兩三位領頭的弟兄姊妹處理家聚會實際的事務。幾乎每次領頭人被選立,就有姊妹被激怒,因為不在被選立的人中間。她們因著被激怒,就有一段時間停止來聚會。這暴露出野心的問題
   摘自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五十一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