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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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18:15 再者,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你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間指出他的過錯。他若聽你,你就得著了你的弟兄。
職事信息摘錄:
在國度的生活裏需要謙卑。(太十八1~4。)原則上,所有的國度子民都必須是小孩子。謙卑就是像小孩子。我們若不謙卑,不是被人冒犯,就是冒犯人;也就是說,我們不是被人絆跌,就是絆跌人。所有絆跌的事都是因著驕傲發生的。我們若不驕傲,就不會被絆跌。我們會被絆跌,就證明我們是驕傲的。小孩若被激怒,幾分鐘之內就忘了。然而大人一旦被激怒,他們就因著驕傲被絆跌。不僅如此,我們使人絆跌也是由於我們的驕傲。
絆跌人是嚴重的事。六節說,『凡絆跌一個信入我的小子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掛在他的脖子上,沉沒在深海裏。』在這些經文裏,主警告我們要對付這件事。若是手、腳或眼使我們絆跌,我們就必須認真的對付這些絆跌的原因。否則,我們就不會成為正確國度生活裏的人。要在正確的國度生活裏,我們需要謙卑。那麼我們就不會被絆跌,或成為絆跌人的原因。所有絆跌的事都必須除去。
不論我們多微小,我們在父眼中都是可愛的,並且祂顧念我們。祂不喜歡看見任何人被絆跌。我們容易冒犯父所顧念的小子,我們自己也是小子,容易被絆跌。我們若要避免被人絆跌,並絆跌人,我們就需要謙卑。謙卑會拯救我們。
十五節說,『再者,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你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間指出他的過錯。他若聽你,你就得著了你的弟兄。』在這一段,我們也看見如何對付得罪人的弟兄。若有弟兄犯罪或得罪我們,我們首先必須在愛裏到他那裏去,指出他的過犯。
十六節說,『他若不聽,你就另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句句都可定準。』弟兄若不聽你,你不該放棄。反之,你應當同一兩個見證人到他那裏去,盼望弟兄會聽你們而得救。
十七節說,『他若不聽他們,就告訴召會。』若是一個弟兄犯罪得罪我們,我們對付他,需要首先在愛裏,(太十八15,)然後憑兩三個見證人,(太十八16,)最後藉著召會使用權柄。(太十八17。)
十七節下半說,『他若連召會也不聽,就把他當作外邦人和稅吏。』若有信徒不聽召會,他就會失去召會的交通,像那些在召會交通之外的外邦人(異教徒)和稅吏(罪人)一樣。外邦人或稅吏就是不在國度生活或召會生活交通裏的人。把人當作外邦人或稅吏,意思不是把他革除,乃是把他當作與召會交通斷絕的人。林前五章題到革除的事。召會必須把行淫亂和拜偶像的人趕出去。但是犯罪的弟兄,不聽兩三個人,也不聽召會,也許不需要革除。他的光景雖然不好,卻和淫亂或拜偶像的一類不同。斷絕他與召會的交通,好叫這失去的交通能激勵他悔改,並恢復他與召會的交通。
要對付這樣一個犯罪的弟兄,我們必須運用國度的權柄。召會今天因著軟弱,並不領悟她需要運用這權柄。這段話所題到的弟兄首先犯罪,然後背叛。首先他犯罪得罪某人。然後因著他不聽他所得罪的人,不聽兩三個見證人,甚至不聽召會,他就成了背叛的。因著他背叛召會,召會就必須運用她的權柄捆綁並釋放。當他背叛時,就捆綁;當他悔改時,就釋放。在十八節,捆綁的意思是定罪,釋放的意思是赦免。因著這樣一個背叛的弟兄不聽召會,召會就必須運用國度的權柄捆綁他,直到他悔改。但他悔改時,召會就必須運用國度的權柄赦免他,並恢復他與召會的交通。
摘自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五十一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徒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