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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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19:17 你為甚麼以善問我?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生命,就要遵守誡命。
太19:21 你若想要完全,就要去變賣你的家業,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諸天之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職事信息摘錄:
十六節說,『看哪,有一個人到耶穌跟前來,說,夫子,我該作甚麼善事,纔可以得永遠的生命?』馬太福音所說得永遠的生命,不同於約翰福音所說得永遠的生命。馬太是論到國度,約翰是論到生命。…在約翰福音裏,永遠的生命主要的是為著重生,為著新生。藉著重生,我們成了神的兒女。此外,約翰福音啟示,藉著我們裏面永遠的生命,神的生命,我們能結果子。因此,約翰福音裏永遠的生命是為著複製。但在馬太福音裏,永遠的生命不是為著新生,乃是為著國度。許多基督徒把約翰福音裏永遠的生命和馬太福音裏永遠的生命混為一談。約翰福音和馬太福音裏永遠的生命是一樣的,目的卻不一樣。我再說,在約翰福音裏永遠的生命是為著新生,但馬大福音裏永遠的生命是為著國度。沒有神永遠的生命,就沒有人能有國度的生活。
在十七節,主回答那問祂該作甚麼善事纔可以得永遠生命的人說,『你為甚麼以善問我?只有一位是善的。』這一位是神,只有神是善的。這不僅指明那發問的青年人不是善的,也指明主耶穌是神,祂是善的。祂若不是神,祂也不會是善的。
主也對這青年人說,『你若要進入生命,就要遵守誡命。』這裏主說到進入生命。進入生命,意即進諸天的國。(太十九23。)諸天的國乃是神永遠生命的範圍。因此,我們進諸天的國,就是進入神的生命,與得救不同。得救是神的生命進入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進諸天的國是我們進入神的生命,享受神生命的豐富。得救是我們蒙救贖,並由聖靈重生,得著神的生命;進諸天的國是我們憑神的生命生活行動。一個是生的問題,一個是活的問題。
主對那青年人說,『你若要進入生命,就要遵守誡命。』遵守誡命不是得救的條件,乃與進諸天的國有關。照著諸天之國的憲法,我們要進入諸天的國,不僅需要達到舊律法的標準,還需要達到王所補充新律法(太五17~48)的標準。得救只需要信心,進諸天的國卻需要超凡的義,這義是遵行舊律法和屬天君王所補充的新律法,所產生的結果。
那青年人告訴主,一切的誡命他都遵守了,主就對他說,『你若想要完全,就要去變賣你的家業,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諸天之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太十九21。)即使那青年人遵行了舊律法的誡命,如他所自以為的,他還是不完全,沒有達到補充之新律法所要求的標準;因他不肯照國度憲法的要求,變賣他所有的,將財寶積蓄在天上。(太六19~21。)跟從主就是愛主勝於一切。(太十37~38。)這是進諸天之國最高的要求。
二十二節說,『那青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鬱鬱的走了,因為他有很多產業。』愛物質的產業過於愛主,叫人憂鬱;但那些愛基督勝於一切的人,家業喪失仍然喜樂。(來十34。)
富人有兩種:有許多物質產業的人,和夢想致富的人(雖然事實上他們並不富有)。已往,我們有些人也許曾夢想成為百萬富翁。就夢想發財的意義說,每個人都是財主。有些青年女子的願望就是嫁給財主,這是她們的夢。你若不是第一種富人,那麼你就可能是第二種。
主說,貪財的人進國度比駱駝穿過鍼的眼還難。這個例證啟示,貪財就國度而論的嚴重性。貪財是進國度最大的攔阻。
摘自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五十三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徒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