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8日 星期一

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六十篇(一)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林後1:2122 然而那把我們同你們,堅固的聯於基督,並且膏了我們的,就是神;祂既印了我們,又賜那靈在我們心裏作質。
20:31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就可以在祂的名裏得生命。
職事信息摘錄:
    我們在馬可八章二十九節已經看見,彼得得著耶穌是『那基督』(直譯)的啟示。『那基督』這個名稱是甚麼意思?我們曉得,希臘文Christos意即受膏者。照舊約的豫表看,一個人受膏總是有一個特別的目的。那麼,主作那受膏者-基督,目的是甚麼?祂受膏是為著甚麼?
    有人也許會說,主受膏是為著完成神的定旨,來作王、作祭司。我年輕時,弟兄會教導我,基督這名稱的意思是說,神膏主耶穌,以完成神的託付。主受膏是為著完成神的定旨,並達到祂的目標。這是對的,我的確這樣相信。然而對於基督這個名稱的意義,這樣的認識仍然有所缺欠。
    神膏主耶穌,是要祂完成神所託付的。這託付最重要的部分乃是要將三一神分賜到神所揀選的人裏面。因此,基督作為受膏者,受了託付要將三一神分賜到祂的子民裏面。
    馬可福音沒有強調主受膏是為著要作君王、祭司或申言者。我們在這卷福音書乃是看見,主耶穌為神所膏,是要完成一個託付,就是將神撒到祂的子民裏面。因此,主是那受膏者基督,為著執行撒種的工作。
    保羅論到那受膏者基督說,『然而那把我們同你們,堅固的聯於基督,並且膏了我們的,就是神;祂既印了我們,又賜那靈在我們心裏作質。』(林後一2122。)我們在這裏看見,神使我們都聯於那受膏者-基督。這裏沒有指明受膏者所受的託付,是要作君王或作申言者。神的受膏者基督所受的託付,乃是用神作印塗我們的元素來膏我們,並成為神的憑質作我們的分。這託付與君王職分或祭司職任毫無關係。這託付乃是將三一神撒到我們裏面,藉此就把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你有否看見,基督這名稱乃是為著完成這樣的託付
    你們也許曾聽見有些教導強調一項事實,就是神的受膏者基督受了膏,乃是為著完成神的託付,來建立神的國,並成為君王、祭司和申言者。你們也許從來沒有聽過,神膏基督是為著一個特別的託付,就是將祂自己撒到我們裏面,藉此把神聖的生命分賜給我們。基督受膏乃是為著將三一神作為生命的種子撒到我們裏面。按照新約的啟示,這是基督所受託付的第一方面,我們都必須看見這一點。基督從父所受託付的第一方面,不是來作君王或申言者;祂乃是要作撒種者,就是將三一神撒到我們裏面的那一位。
    約翰二十章三十一節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就可以在祂的名裏得生命。』多年來,我一直受這一節的攪擾。我不明白約翰二十章三十一節為甚麼不僅題到神的兒子,也題到基督。我所受的教導是說,基督是神的受膏者,為著完成神的託付,來建造國度。為甚麼需要信耶穌是基督,纔能有永遠的生命?我以為只要我信神的兒子,就能得到永遠的生命了。約翰二十章三十一節是強而有力的經文,告訴我們必須信基督,纔能有永遠的生命。新約說,我們能得永遠的生命是藉著信神的兒子。(三16。)至終我明白,神的兒子是指主的身位,基督則是指祂的託付。我們必須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因為祂是神的兒子,這身位與永遠的生命有關;但為了使神的兒子能完成祂的託付,就是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生命,祂必須是神的受膏者。主耶穌能將祂自己作為神的兒子,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有永遠的生命,乃是藉著祂是基督
             摘自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六十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