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利未記生命讀經第三篇
不同種類的燔祭
利未記生命讀經英文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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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10:10 我們憑這旨意,藉耶穌基督一次永遠的獻上身體,就得以聖別。
來9:22 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
職事信息摘錄:
利未記一章說到燔祭的不同種類:牛群中的公牛犢,(利一3,)羊群中的綿羊或山羊,(利一10,)或鳥類中的斑鳩或雛鴿。(利一14。)這三類的供物大小不同,公牛犢最大,斑鳩和雛鴿最小。
一 按照獻祭者的鑑賞和能力獻上
燔祭的大小是在於並按照獻祭者鑑賞和奉獻的能力。我們可能非常鑑賞,卻沒有能力豫備大的供物,如公牛,只能像備小的,如斑鳩或雛鴿。這不是說,作燔祭的基督本身有不同的大小。基督本身總是一樣的,並沒有大基督、小基督,中基督。然而在我們的經歷中,基督可能是小的或中等的燔祭。在保羅的經歷中,基督是很大的燔祭,是牛群中的公牛,因為他對基督的經歷遠遠大過我們的,他的鑑賞和向神獻上基督的能力也是人的。所以,基督本身是一樣的,但按照我們的經歷,卻有所不同。
二 是能按著意志行動的生命
利未記一章的各種燔祭是能按著意志行動的生命。這指明燔祭必須是活的。死人無法順從神,只有活人纔能這樣作。然而,活人要順從神,就需要將意志降服神的旨意。基督若要作燔祭給神,祂必須是這樣活的一位,有強的意志,卻將意志降服神的旨意。
受保護上好的路,就是將自己的意志降服於別人的意志。對年輕人特別是如此。年輕人受保護上好的路,就是將自己的意志降服於人。因為主的意志降服神的旨意,主就蒙保守、受保護在祂的完全、沒有瑕疵裏。凡按自己意志行動的生命,都是會受玷污的生命。主耶穌在地上生活行動,從未受過玷污,因為祂的意志降服於神的旨意。
三 是可以流血的生命
燔祭雖然不是為著救贖,卻是為著我們遮罪。(利一4。)為此,燔祭必須是可以流血的生命。凡屬牛群、羊群或鳥類的,都可以流血。為著赦罪,血是必需的。『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來九22。)
四 強壯而雛幼
燔祭要強壯而雛幼。這就是說,燔祭要滿了力量、新鮮,卻沒有軟弱、老舊。在利未記一章,公的表徵力量,雛幼的表徵新鮮。就屬靈一面說,基督是公的,滿有力量;祂也是雛幼的,極其新鮮。祂是強壯的,也是新鮮的。基督雖然亙古,卻絕不老舊。祂總是新鮮、剛強的。在祂身上沒有軟弱或老舊。
五 沒有瑕疵
燔祭必須沒有瑕疵。這就是說,燔祭必須沒有缺陷和過失。基督作燔祭,乃是沒有瑕疵和過失的。(彼前一19,來九14。)
摘自利未記生命讀經第三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徒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裏,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