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9日 星期三

耶利米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二篇(一)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http://www.lsmradio.com/audio/jeremiah.html
2:13 因為我的百姓,作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
13:23 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
17:9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無法醫治,誰能識透呢?
職事信息摘錄:
在本篇信息中,我要說到耶利米書中所啟示與神是一的聖經原則。
在二章十三節,耶和華說到以色列人所犯兩個基本的罪。第一個罪是離棄耶和華這活水的泉源、源頭;第二個罪是為自己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這第二個罪是不信靠神,卻信靠自己,要作一些事為著自己的享受。這兩個罪管治全本耶利米書。
聖經裏的原則乃是:神不要祂的選民接受祂自己以外的任何事物作源頭。神造人以後,將人安置在那表徵神作生命的生命樹跟前。神這樣作,指明祂要人有分於生命樹,而不是有分於別的。有分於生命樹,就是接受神作我們獨一的源頭,作我們一切的源頭。
罪是甚麼?罪就是離開神而憑著自己、為著自己作某件事。這正是以色列人所作的。他們離棄神這活水的泉源作他們的供應,並且按他們的意見,盡所能的憑自己作出一些東西,給自己享受。我要強調,罪就是離棄神而憑著自己、為著自己作某件事。這是全本聖經的原則。耶利米一再強調這原則,好叫我們印象深刻。
耶利米三十四至四十五章這段有十二章,給我們看見以色列在犯罪干犯耶和華上的頑梗。在這段經文裏指明一件事-以色列離棄神這活水的源頭、泉源。例如,想想基大利的情況。雖然他忠信的照顧神的申言者耶利米,(四十56,)但他沒有尋求主的話,(1314,)因為這不是他的習慣。他沒有接受神作他的源頭,與祂是一,並接受出於祂的一切。他若是這樣的人,他所要作的第一件事,就是接受神的話。
要接受、得著、並遵守神的話,我們必須絕對與神是一。我們必須信靠祂,倚賴祂,自己不出任何的意見。我們只該享受神為我們所作的,以及祂所要作的。這是完成神經綸的路,這是新約。在新約裏,我們與神是一,並讓祂將自己寫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作我們生命的律,帶著牠的性能,叫我們盡功用。我們都需要看見這點。
聖經(特別是新約)的原則,乃是神將自己向我們敞開,使我們得以進入祂裏面,接受祂,並與祂成為一。然後祂要在我們裏面,我們也要在祂裏面,接受祂作一切。我們要接受的第一樣東西就是祂的話,祂的話彰顯祂的思想、祂的意志、祂的願望、和祂的喜悅;然後我們就不會顧到我們的意見或偏好。這樣,我們就能成為祂的出口,向別人說出祂來,作他們的供應。
我們若看見這點,就會領悟,以色列人的頑梗是由於他們不與神是一。...以色列人是一群沒有與神是一的百姓。他們若與神是一,就沒有問題。他們若與神是一,就會接受神的話,認識神的心、神的性情、神的心思、和神的定旨。他們若與神是一,自然而然的就會活祂,而由祂構成,在地上作祂的見證。
今天基督徒中間的情況是一樣的。我們基督徒也違犯了與神是一的原則。我們也許無心與神是一,但我們喜歡作祂的子民。結果我們沒有與神的意志或神的心思並行,反而彰顯自己的意見,顧到自己的愛惡。這是今天信徒中間缺少一的原因。我們若沒有與神是一,就無法彼此是一。那些沒有與神是一的人,沒有接受神的旨意和喜悅,卻彰顯自己的意見,並追求自己的偏好。這樣作,就是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
摘自耶利米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二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