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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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31:31~34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是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因為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這是耶和華說的。
職事信息摘錄:
在本篇信息中,我有負擔進一步說到耶利米立下新約,就是生命之約的根基。
神只在意一個約-生命的新約
聖經給我們看見,神的心願是要進到人裏面作生命,而與人成為一。神總是喜歡接觸人,在這接觸中,祂與人立了好幾個約。...在聖經裏,神曾與人立了八個約,但祂只計算兩個約:藉著摩西與以色列立的約,以及被視為第二約的新約,生命之約。(來八7。)所有其他的約-與受造之人立的約,與墮落之人立的約,與挪亞、與亞伯拉罕、在摩押地與以色列、並與大衛立的約-被神視為旁約。然而,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符合新約,並且是新約的基礎。(加三。)我們若徹底研讀這些約,就會看見神只在意一個約,就是生命的新約。
新約的內容-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
新約的內容是三一神;祂已經經過了過程並得著終極完成,成為神選民的一切。這新約在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應許給以色列,(參來八8~13,)且在主耶穌設立祂的桌子時,完全、徹底、並完整的得著應驗。(太二六26~29,可十四22~25,路二二19~20,林前十一23~26。)主耶穌在設立桌子時,與新約的信徒立了約。
耶利米書的重要
耶利米書最重要的部分,就是關於新約的這段。既然耶利米說到新約,所以就一面說,這卷書比一點沒有說到新約的摩西著作更重要。雖然摩西豫言了許多關於基督的事,但神藉著他與以色列所立的約,與耶穌基督卻毫無關係。因著耶利米書豫言到新約,基於這事實,這卷舊約的書也可視為新約的書。
耶利米立下新約的根基
在三十一章,耶利米立下新約的根基,豫言神要將祂的律法放在我們裏面;祂要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使我們認識神;神要作我們的神,我們要作祂的子民;我們不需要任何人教導我們,因為我們裏面有教導的生命;神要赦免我們的罪孽,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惡。在新約裏,我們享受內裏生命的律。這生命的律帶給我們神的人位,也帶給我們神聖生命的神聖性能,這能為神成就一切,以完成祂的經綸。藉著內裏生命的律,我們有認識神、活神的性能,甚至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由祂構成,使我們成為祂團體的彰顯。
我們需要新約全部二十七卷書,來說明耶利米三十一章這簡短的一段。我們若在整本新約的光中領會這段,就會看見在這新約裏有召會、神的國、神的家人、神的家(就是神在我們靈裏的居所)、新人、和基督的身體作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豐滿。至終,這新約要帶進千年國,最後終極完成於新天新地裏的新耶路撒冷,直到永遠。
今天有許多已經相信基督的人,他們得著了新約的福,卻不知道新約的內容,以及這約所成就並產生的。所以,我們有負擔一再強調新約。願我們都看見新約,並完全被牠佔有。
摘自耶利米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九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徒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