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4日 星期四

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十三篇(一)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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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但祂看見這些群眾,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祂跟前來。祂就開口教訓他們說。
職事信息摘錄: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到馬太五、六、七章所記載國度憲法的頒佈。歷年來,許多基督徒誤解或誤用了這三章。在關於這三章的信息中,盼望我們都會了解這段話的真實意義。
 對信徒而言,最難領會的事之一就是諸天的國。諸天的國與任何天然或宗教的觀念都不相合。我們會看見,諸天的國是非常特別的。要領會諸天的國。我們都必須卸去從基督教背景所接受的傳統觀念。在我們的背景中所接受關於諸天之國的教訓,無一是照著神純正的話。五十多年來,我們一再的研究諸天的國這件事。一九三六年,我出版了第一本論到這主題的書籍。從那時起,我們一再說到這主題。因此,我們充分確信,關於諸天的國,我們在聖經中所看見的是正確的。然而,這與傳統對國度的觀念有些不同。所以,我們必須花相當的時間在這三章聖經上,好非常清楚的看見這事。
 馬太五、六、七章可稱為諸天之國的憲法。每個國家都有憲法。馬太福音是一卷論到諸天之國的書,當然也必須有憲法。在這三章裏,新王所說作諸天之國憲法的話,給我們看見諸天之國屬靈生活和屬天原則的啟示。性質是單數的,但原則是多數的。諸天之國的憲法共七段:國度子民的性質;(太五112)國度子民的影響;(太五1316;)國度子民的律法;(太五1748)國度子民的義行;(太六118;)國度子民的財物;(太六1934;)國度子民待人的原則;(太七112;)國度子民生活工作的根基。(太七1329。)第一段(太五312) 描述九福 之下諸天之國子民的性質。這段揭示活在諸天之國裏的是怎樣的人。國度子民也必須影響世界。國度子民的性質,就是國度的性質,影響世界。國度子民必須有律法。這律法不是舊律法,摩西的律法,即十誡;乃是諸天之國的新律法。國度子民是那些有義行,並對財物有正確態度的人。因著國度子民仍在地上人群社會中,諸天之國的憲法就啟示出他們待人的原則。最終,在這憲法的末段我們看見,國度子民日常生活工作的立場,根基。國度子民的這些方面,在諸天之國憲法的七段裏都論到了。
 馬太五章一節說,『但祂看見這些群眾,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祂跟前來。』新王是在海邊呼召跟從祂的人,但祂是上了山,將諸天之國的憲法賜給他們。這指明我們需要同祂上到更高之處,以領略諸天的國。
 諸天之國的憲法是在山上頒佈的,這很有意義。海表徵撒但所敗壞的世界。我們被主抓住時,是在撒但所敗壞的世界裏竭力謀生。但主抓住我們之後,祂就帶我們上到表徵諸天之國的高山。這指明諸天的國不是建立在海邊,乃是建立在山上。
 不僅如此,被帶到山上也表徵我們若要聆聽諸天之國憲法的頒佈,就不能留在平原,乃要登上高山。我們必須在高水平上聆聽這憲法。在海邊,主只說,『跟從我。』但為著頒佈諸天之國的憲法,祂把門徒帶到山頂。跟從主也許相當容易,但為著建立諸天的國聆聽憲法,需要我們登上高山頂端。
 馬太五章一節說,『既已坐下,門徒到祂跟前來。』我們看見,主是教導門徒,不是教導群眾。圍著祂的群眾是外圈,但祂的門徒是內圈。你也許在山上,但你還必須在內圈,因為憲法不是為著外圈的人,乃是為著內圈的人。
 歷代以來,關於國度憲法是對誰頒佈的,是對猶太人,外邦人,或是對信徒頒佈的,一直有很大的爭論。按我們的研究,我們已看見國度的憲法不是對猶太人頒佈的,也不是對外邦人頒佈的,乃是對新約的信徒頒佈的。毫無疑問,憲法頒佈的時候,門徒是猶太信徒。然而,他們在山上聆聽國度憲法的頒佈時,不是代表猶太人,乃是代表新約的信徒。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主告訴祂的門徒要去,使萬民,就是外邦人,作主的門徒。這就是說,萬民要悔改成為門徒。所以,猶太和外邦信徒都是門徒。山上的聽眾主要的是猶太人,代表所有的門徒。
摘自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十三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