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6日 星期四

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十二篇(二)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可三:33~35  『誰是我的母親和弟兄?於是祂環視那些圍祂而坐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因為凡實行神旨意的,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職事信息摘錄:
我們在馬可三章三十一至三十五節,看見奴僕救主福音服事的第五項輔助動作,就是不認親屬,只認行神旨者。三十一至三十二節說,『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兄弟來,站在外面,打發人去叫祂。有群眾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祂說,看哪,你的母親和兄弟,並你的妹妹,在外面找你。』反對者受撒但煽動,褻瀆主以後,奴僕救主的親屬又來,以天然的關切煩擾祂。毫無疑問,這也是那惡者所鼓動的。
主在三十三至三十五節說,『誰是我的母親和弟兄?於是祂環視那些圍祂而坐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因為凡實行神旨意的,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主在這裏的話指明,祂拒絕祂親屬天然的關切。祂為著摧毀那惡者的詭計,完成祂福音的服事,就不願留在天然生命的關係裏。這顯示祂在人性裏向著神的絕對。
祂環視那些圍祂而坐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和弟兄!』又繼續說,凡實行神旨意的,就是祂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我們在這裏看見,主與跟從之人的關係,不是在肉身裏,乃是在靈裏。凡實行祂父旨意的人,就是幫助祂的弟兄,同情祂的姊妹,也是柔和慈愛的母親。
奴僕救主藉著福音的服事,把信祂的罪人作成祂屬靈的親屬,成為神家裏(來三5)的許多弟兄,(羅八29,來二11,)並為著建造祂奧祕身體的許多肢體,(弗五30,林前十二12,)以實行神的旨意。
今天,羅馬天主教把馬利亞當作神的母親。但是主耶穌否認祂與母親的天然關係,並說,凡實行神旨意的,就是祂的母親。這指明一位姊妹若實行神的旨意,她就可以有膽量宣告:她是主耶穌的母親。不僅如此,我們一點也不越分的能放膽說,我們是主的弟兄。
我們在馬可三章三十一至三十五節看見,奴僕救主並不留在天然生命的關係裏。祂與跟從之人的關係,是出於屬靈的生命。我們從這輔助的動作看見,我們在神的職事中若要有能力,就需要否認天然的關係。神職事的最大纏累,就是我們與父母、丈夫、妻子、孩子、或親屬的天然關係。藉著否認天然的關係,主耶穌避免了這個纏累。
在奴僕救主福音服事的五項輔助動作中,我們看見其中毫無天然觀念、天然領會或天然關係的地位。在這些輔助的動作中,每一件事都是屬靈、聖別、神聖的,完全與人的觀念相反。今天我們若要跟隨主,執行這些輔助的動作,就不該給天然的觀念和關係留地步。為著在這些事上跟隨主,我們的每一件事都必須是屬靈、神聖、聖別,並且是照著神的。這樣,我們就有地位和膽量來完成神的工作。
我希望我們,特別是年輕人,能從主福音服事的輔助動作中,得到幫助,並且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們特別需要得著深刻的印象,絕不以天然的方式來考量主的恢復、主的職事和主的行動。我們不該照著天然的領會,來衡量主恢復裏的事。
馬可福音所記載的事例,都是在神的主宰權柄下發生的。首先,一章十四至四十五節的五件事例,組成奴僕救主福音服事的內容。然後二章一節至三章六節的五件事,給我們看見完成福音服事的路。正如我們所看見的,三章七至三十五節有五項輔助的動作這五個事例,五件事,和五個動作,都是照神的主宰權柄,按著很好的順序發生的。如果我們看見這些事,就會知道如何完成神的職事。我們若看見福音服事的內容、路和行動,就會知道主的福音服事是甚麼,並知道如何完成這服事,以及如何得著執行神工作的立場與地位。
             摘自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十二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