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7日 星期二

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十篇(二)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馬可福音生命讀經英文廣播)
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十篇()
可二27~28  安息日是為著人的,人不是為著安息日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職事信息摘錄:
馬可二章二十八節強而有力的表明主是誰:『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這指明奴僕救主人性裏的神性。祂這位人子就是規定安息日的神,有權更改祂對安息日所作的規定。祂是安息日的主,有權更改安息日的規條。
主耶穌向定罪人的法利賽人指明,祂是真大衛,是要來神國的王,也是安息日的主。所以當安息日,無論祂喜歡作甚麼,祂都能作;並且無論祂作甚麼,都是祂所稱義的。祂是在一切儀式和規條之上。既然祂在這裏,人就不該注意任何儀式和規條。
我要你們注意二章二十八節的『也』字。主在這裏說,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祂在這裏使用『也』字,含示祂不僅是一件事物的主,更是一切(包括安息日)的主。
主的話同時含示且指明,祂是全能的神,就是在創世記二章規定安息日的那一位。祂有權柄規定,也有權柄更改。因此,主可能這樣告訴法利賽人:『你們為甚麼攪擾我?我是規定安息日的主,完全有地位與權利更改。我規定安息日也罷,更改安息日也罷,都是為著人。安息日是為著人存在的,人不是為著安息日存在的。你們法利賽人守安息日,甚至會讓人死;但我在安息日卻顧到跟從我的人能得餧養。我在創世記二章定立了安息日,因為我要人得安息。因此,安息日是為人的緣故存在的;現在,我既然在這裏,我願意使跟從我的人得餧養而廢除安息日。我是安息日的主,我當然有權柄這樣作。』
在馬可二章二十三至二十八節,主處理那個局面何等美妙!祂的確是最好的律師,屬天的律師,無論祂說甚麼都是對的。法利賽人與祂爭辯,不能得勝,因為祂是全能的主。
             摘自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十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