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6日 星期一

耶利米書生命讀經第二篇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http://www.lsmradio.com/audio/jeremiah.html
31:33~34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因為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這是耶和華說的。
職事信息摘錄:
在約翰五章三十九至四十節,主耶穌對猶太宗教徒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其中有永遠的生命,為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查考聖經』可能與『到我這裏來』分開。猶太宗教徒查考聖經,卻不肯到主這裏來;但這兩件事應當並行。聖經既是為主作見證,就不該與主分開。我們可能接觸聖經,卻沒有接觸主。惟有主能賜人生命。
從摩西五經完成的時代直到今天,猶太人一直研讀聖經;雖然聖經是為基督作見證的,但他們不認識基督,也不肯到祂這裏來。當我們研讀聖經,特別這次生命讀經是研讀耶利米書,我們的情況很可能也是這樣。因此,我要指出,我在這些信息中的負擔不是要查經,乃要尋求基督作生命。生命與僅僅字句不同。(林後三6下。)
不僅如此,我也有負擔使我們在這卷書裏看見神的經綸。我們不該以天然的方式來領會聖經,乃該照著關於神經綸的神聖啟示來領會。在已過三十年裏,主真理的恢復摸到了神的經綸這件事,所以我的信息都集中於神的經綸。
我們看過,耶利米書的內容是神藉著在愛裏,帶著祂柔細的關切、憐恤和同情,對祂選民以色列的懲治,以及在與祂的愛相配的義裏,對列國的審判,來完成祂的經綸,好叫以色列藉著成為新造,有神聖生命內裏的律,並這生命所具備認識神的性能,(三一3334,)而彰顯基督;這位基督乃是他們神聖的義,作他們的中心和圓周。關於這點,我要問以下的問題:神使基督對以色列人成為一切(成為中心和圓周)的路是甚麼?
神使基督對祂子民成為一切的路,與公義、救贖和神聖的生命有關。...耶利米在三十一章三十三、三十四節裏關於新約的豫言,含示了救贖。三十四節下半說,『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照著以弗所一章七節,赦免等於救贖。這節說,『我們在這蒙愛者【基督】裏面,藉著祂的血,…得蒙救贖,就是過犯得以赦免。』這裏救贖和赦免是同位語,指明二者是說到同樣的事。我們說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四節關於赦免的話含示了救贖,根據就是在此。在新約裏,神要赦免我們的罪孽;這是救贖的事。
神使基督對祂的選民成為一切,是藉著公義的路,藉著救贖的路,也是藉著神聖生命的路。神聖的生命是基於基督的救贖,藉著神的稱義賜給的,而神的稱義是基於祂的義。生命含示生命的律同其能力和性能。這三件事-公義、救贖和生命-在新約裏得著完全的發展。雖然神使基督對我們成為一切的路,在新約裏得著發展,但這路已經內在的啟示在耶利米書裏。這就是說,我們在耶利米書裏看見新約的事。
表面看來,耶利米書是一卷關於以色列的罪、邪惡,以及神對以色列懲治的書。事實並非如此;耶利米書和整本聖經一樣,不是為著這目的寫的。聖經,包括耶利米書,是為著神的經綸寫的。聖經給我們看見,神要得著擴增,得著擴大,好得著豐滿,作祂自己的彰顯。這既是全本聖經的主題和內容,耶利米書的主題和內容怎能不一樣?耶利米書中神聖話語的基本元素,不是以色列的罪和神的懲治;其基本元素乃是神的經綸。這是非常要緊的事,我們都需要看見。
摘自耶利米書生命讀經第二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