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七十二篇(一)

LIFE-STUDY 1984
生命讀經 讀出生命
 http:// www.lsmradio.com/audio/matthew.html
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
職事信息摘錄:
基督的復活是神公義的事。你曾在這光中看基督的復活麼?神是義的,祂進來審判在十字架上作我們代替的基督。這樣審判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是公平、公義的。基督因著受神審判,滿足了神一切義的要求。祂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完全滿足神一切義的要求。因此,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神的義完全得了滿足。換句話說,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公義的神在法律上得了滿足。因此,基督被葬在屬於財主的新墳墓裏。這指明緊接著基督公義的死,以及神公義的要求得滿足之後,基督應驗經上的豫言,就安息了。
基督被埋葬之後,神就在祂的公義裏,負責把基督從死人中釋放出來。少有基督徒領悟這事。大多數人以為基督的復活,不過是神生命之神聖能力的問題。很少人領悟基督的復活不僅是能力的問題,也是公義的問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滿足神一切公義的要求之後,神若沒有叫祂復活,神就不義。神把基督從死亡中釋放出來是公義的。按著神的公義,祂必須審判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因為基督擔當我們一切的不義。但神完全審判了基督之後,神的公義就負責把基督從死亡中釋放出來,並叫祂從死人中復活。
在約翰福音中,有基督藉著無窮生命的大能而復活的觀念。但這不是馬太福音中基督復活的觀念。馬太福音關於基督復活的觀念與神的公義有關。約翰福音是論到生命的書,生命是能力的問題。但馬太福音是論到國度的書,國度是公義的問題。因此,按照馬太福音,基督從死人中復活,意思是神按著祂的公義釋放了祂。因此,基督公義的受審判,並且被置於死地,也公義的從死人中復活。
最終,基督不僅成了權能的王,也成了公義的王。你若去讀關於基督王權的豫言,就會看見祂的王權與能力沒有多少關係,卻與公義和公平非常有關係。王權不是能力的問題,乃是公義的問題。屬天的救主君王,在十字架上公義的受神審判,並且神公義的叫他從死人中復活,成為公義的王。祂全然是義的。祂是為著神公義之國的公義王。
我們讀馬太二十八章時,需要有這觀念。在這章裏,我們找不著基督的復活與能力有關的暗示。然而,我們若仔細研讀,就能看見基督的復活與公義有關。也許你會希奇,為甚麼在論到基督復活的這一章中,馬太包括了羅馬兵丁受賄的記載。(太二八1115。)馬太題起這事,目的是為著暴露人的不義。不義的反面不是能力,乃是公義。因著神的公義,祂就負責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因此,基督的復活是照著神的公義。因這緣故,馬太插進兵丁受賄的歷史記載。別卷福音書沒有題到這事。馬太包括了這事,表明基督的復活與神的公義有關;神的公義與人的不義相對。我再說,在二十八章很難找到基督的復活與能力或生命有關的任何暗示。
在這一點上,我們需要看羅馬四章二十五節。這節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這節把復活與公義連接起來。在聖經中,復活不僅是能力的問題,也是公義的問題。神的公義不僅彰顯在使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也彰顯在我們因著基督的復活得稱義的事上。因此,基督的復活乃是神的公義及我們得稱義的證明。阿利路亞,在基督的復活裏,神是公義的神,我們是得稱義的子民!
我們已經看見,復活與神的公義關係非常密切。諸天的國是建造並建立在神的公義上,這公義使神負責叫公義的救贖主復活,並且使我們成為義的。因此,基督的復活乃是公義的範圍。在基督復活的領域裏,神是公義的神,我們是神稱義的子民。在這裏有國度。
今天許多基督徒只知道愛的國或恩典的國。換句話說,他們只熟悉愛和恩典的範圍。他們不領會神公義的範圍。但神國的根基不是神的愛或恩典,乃是神的公義。諸天的國不是建造在神的愛或恩典上,乃是建造在祂的公義上。神的公義是何等寶貴、必需且重要!為著國度生活,神的公義是絕對必需的。我們若領悟這事,在主恢復中的召會將大得加強。阿利路亞,我們君尊的救主已經藉著神的公義復活了。
             摘自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七十二篇



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
在愛和光中
主內肢體
蕭宏志弟兄 敬上 

倪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先見
李弟兄是神聖啟示的傳承
我們是神聖啟示的推廣者


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